新成立的担保公司,如何设置帐薄,设哪些会计科目,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如何做?

如题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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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资产类
  1 1001 现金
  2 1002 银行存款
  3 1003 其他货币资金
  4 1101 短期投资
  5 1111 应收票据
  6 1121 应收股利
  7 1122 应收利息
  8 1201 应收担保费
  9 1211 应收分担保账款
  10 1231 应收代偿款
  11 1241 应收担保损失补贴款
  12 1251 其他应收款
  13 1261 坏账准备
  14 1301 待摊费用
  15 1311 存出担保保证金
  16 1312 存出分担保保证金
  17 1315 委托贷款
  18 1316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19 1401 长期股权投资
  20 1402 长期债权投资
  21 1405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22 1501 固定资产
  23 1502 累计折旧
  24 1503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
  25 1505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6 1601 固定资产清理
  27 1701 无形资产
  28 1705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29 1715 未确认融资费用
  30 1801 长期待摊费用
  31 1901 待处理财产损溢
  32 1911 抵债资产
  33 1921 抵债资产减值准备
  二、负债类
  34 2101 短期借款
  35 2121 应付分担保账款
  36 2122 应付手续费
  37 2131 预收担保费
  38 2141 存入担保保证金
  39 2142 存入分担保保证金
  40 2151 应付工资
  41 2153 应付福利费
  42 2161 应付股利
  43 2171 应交税金及附加
  44 2181 其他应付款
  45 2191 预提费用
  46 2192 担保赔偿准备
  47 2193 未到期责任准备
  48 2201 待转资产价值
  49 2211 预计负债
  50 2301 长期借款
  51 2311 应付债券
  52 2321 长期应付款
  53 2331 专项应付款
  三、所有者权益类
  54 3101 实收资本(或股本)
  55 3111 资本公积
  56 3121 一般风险准备
  57 3122 盈余公积
  58 3131 本年利润
  59 3141 利润分配
  60 3151 担保扶持基金
  四、损益类
  61 4101 担保费收入
  62 4102 手续费收入
  63 4103 利息收入
  64 4104 评审费收入
  65 4105 追偿收入
  66 4109 其他业务收入
  67 4201 投资收益
  68 4301 营业外收入
  69 4401 担保赔偿支出
  70 4402 分担保费支出
  71 4411 利息支出
  72 4421 手续费支出
  73 4431 营业税金及附加
  74 4451 其他业务支出
  75 4501 营业费用
  76 4601 营业外支出
  77 4701 资产减值损失
  78 4801 所得税
  79 4901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五、表外科目
  80 5101 代管担保基金
  ......................
  第五章 会计报表编制说明

  资产负债表编制说明
  (会担保01表)

  一、本表反映企业一定日期全部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情况。
  二、本表“年初数”栏内各项数字,应根据上年末资产负债表“期末数”栏内所列数字填列。如果本年度资产负债表规定的各个项目的名称和内容同上年度不相一致,应对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年初数”栏内。
  企业有关现金流量的信息可从会计记录中直接获得,也可以在利润表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等数加”、“追偿收入”、“应收代偿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5.“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实际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包括本期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等,以及为职工支付的其他费用。不包括支付的离退休人员的各项费用和支付给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等。企业支付给离退休人员的各项费用,包括支付的统筹退休金以及未参加统筹的退休人员的费用,在“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支付的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在“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应付工资”、“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企业为职工支付的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基金、补充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支付给职工的住房困难补助,以及企业支付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其他福利费用等,应按职工的工作性质和服务对象,分别在本项目和“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6.“支付的各项税费”项目,反映企业按规定支付的各种税费,包括本期发生并支付的税费,以及本期支付以前各期发生的税费和预交的税金,如支付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印花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预交的营业税等。不包括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实际支付的耕地占用税等。也不包括本期退回的增值税、所得税,本期退回的增值税、所得税在“收到的税费返还”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应交税金及附加”、“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7.“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如罚款支出、支付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现金支出、支付的分担保保费等,其他现金流出如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出售、转让或到期收回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而收到的现金,以及收回长期债权投资本金而收到的现金。不包括长期债权投资收回的利息,以及收回的非现金资产。本项目可以根据“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2.“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因股权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而取得的现金股利、利息,以及从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分回利润收到的现金。不包括股票股利。本项目可以根据“现金”、“银行存款”、“投资收益”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项目,反映企业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取得的现金,减去为处置这些资产而支付的有关费用后的净额。由于自然灾害所造成的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损失而收到的保险赔偿收入,也在本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固定资产清理”、“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4.“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除了上述各项以外,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其他现金流入如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购买、建造固定资产,取得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不包括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资本化的部分,以及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借款利息和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6.“投资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进行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支付的现金,包括企业取得的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短期股票投资、短期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的佣金、手续费等附加费用。本项目可以根据“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短期投资”、“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企业购买股票和债券时,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的利息,应在投资活动的“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收回购买股票和债券时支付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的利息,在投资活动的“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
  7.“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除了上述各项以外,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其他现金流出如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收到的投资者投入的现金,包括以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筹集的资金实际收到款项净额(发行收入减去支付的佣金等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而由企业直接支付的审计、咨询等费用,在“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不从本项目内减去。本项目可以根据“实收资本(或股本)”、“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2.“借款所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举借各种短期、长期借款所收到的现金。本项目可以根据“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3.“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如接受现金捐赠等。其他现金流入如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4.“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以现金偿还债务的本金,包括偿还金融企业的借款本金、偿还债券本金等。企业偿还的借款利息、债券利息,在“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不包括在本项目内。本项目可以根据“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5.“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实际支付的现金股利,支付给其他投资单位的利润以及支付的借款利息、债券利息等。本项目可以根据“应付股利”、“营业费用”、“长期借款”、“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除了上述各项外,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如捐赠现金支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等。其他现金流出如价值较大的,应单列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7.“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项目,反映企业外币现金流量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折算为人民币时,所采用的现金流量发生日的汇率或平均汇率折算的人民币金额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中外币现金净增加额按期末汇率折算的人民币金额之间的差额。
  (四)补充资料项目的内容及填列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各项目的填列方法如下:
  (1)“计提的风险准备”项目,反映企业计提的各种准备金。本项目可以根据“担保赔偿准备”、“未到期责任准备”、“一般风险准备”等科目分析填列。
  (2)“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项目,反映企业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本项目可以根据“资产减值损失”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3)“固定资产折旧”项目,反映企业本期累计提取的折旧。本项目可以根据“累计折旧”科目的贷方发生额分析填列。
  (4)“无形资产摊销”和“长期待摊费用摊销”两个项目,分别反映企业本期累计摊入成本费用的无形资产的价值及长期待摊费用。这两个项目可以根据“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科目的贷方发生额分析填列。
  (5)“待摊费用减少(减:增加)”项目,反映企业本期待摊费用的减少。本项目可以根据资产负债表“待摊费用”项目的期初、期末余额的差额填列;期末数大于期初数的差额,以“-”号填列。
  (6)“预提费用增加(减:减少)”项目,反映企业本期预提费用的增加。本项目可以根据资产负债表“预提费用”项目的期初、期末余额的差额填列;期末数小于期初数的差额,以“-”号填列。
  (7)“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减:收益)”项目,反映企业本期由于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发生的净损失。本项目可以根据“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科目所属有关明细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如为净收益,以“-”号填列。
  (8)“固定资产报废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本期固定资产盘亏(减盘盈)后的净损失。本项目可以根据“营业外支出”、“营业外收入”科目所属有关明细科目中固定资产盘亏损失减去固定资产盘盈收益后的差额填列。
  (9)“投资损失(减:收益)”项目,反映企业本期投资所发生的损失减去收益后的净损失。本项目可以根据利润表“投资收益”项目的数字填列;如为投资收益,以“-”号填列。
  (10)“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项目,反映企业本期经营性应收项目(包括应收担保费、应收分担保账款、应收票据和其他应收款中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部分及应收的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的减少(减:增加)。
  (11)“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项目,反映企业本期经营性应付项目(包括应付担保费、应付分担保账款、应付票据、应付福利费、应交税金及附加、其他应付款中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部分以及应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的增加(减:减少)。
  补充资料中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与现金流量表中的“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的金额相等。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项目,反映企业一定期间内影响资产或负债但不形成该期现金收支的所有投资和筹资活动的信息。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各项目的填列方法如下:
  (1)“债务转为资本”项目,反映企业本期转为资本的债务金额。
  (2)“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反映企业1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息。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项目,反映企业本期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计入“长期应付款”科目的金额。

  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编制说明
  (会担保01表附表1)

  一、本表反映企业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增减变动情况。
  二、本表各项目应当根据“坏账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委托贷款减值准备”、“抵债资产减值准备”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三、本表有关项目对应关系如下:
  (1)1行+2行+5行+7行+9行+10行=11行
  (2)④栏+⑤栏=⑥栏(除1行外)
  (3)②栏+③栏-⑥栏=⑦栏
  四、如果本表“本年减少数”中确实难以划分因资产价值回升转回或其他原因转出的,则④栏和⑤栏空置不填,只需填第⑥栏即可。

  担保余额变动表编制说明
  (会担保01表附表2)

  一、本表反映企业一定期间担保余额的变动情况。
  二、本表根据或有负债(开出担保保证)辅助账编制。根据企业对外签订保证文件所记载金额计入辅助账中。
  三、担保期限1年以下(含1年)为短期担保,超过1年(不含1年)的担保为长期担保。

  代管担保基金变动表编制说明
  (会担保01表附表3)

  一、本表反映担保企业受托代为管理的担保基金增减变动情况。
  二、本表各项目应根据“代管担保基金”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利润分配表编制说明
  (会担保02表附表1)

  一、本表反映担保企业利润分配情况和年末未分配利润结余情况。
  二、本表“本年实际”栏各项目,根据本年“本年利润”科目和“利润分配”科目及所属明细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上年实际”栏根据上年“利润分配表”填列。如果上年度利润分配表与本年度利润分配表的项目名称和内容不一致,应对上一年度报表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上年实际”栏内。
  三、本表各项目的填列方法:
  1.“净利润”项目,反映担保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如为净亏损以“-”号填列。本项目数字应与“利润表”中“本年累计数”栏的“净利润”项目一致。
  2.“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反映担保企业上年末未分配的利润,如为未弥补的亏损,以“-”号填列。本项目数字应与上年本表“本年实际”栏的“未分配利润”项目一致。
  3.“一般风险准备转入”项目,反映担保企业按规定用风险准备弥补亏损的数额。
  4.“其他转入”项目,反映担保企业按规定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等转入的数额。
  5.“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项目,反映担保企业按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风险准备。
  6.“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项目,反映担保企业按规定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
  7.“应付优先股股利”项目,反映担保企业应分配给优先股股东的现金股利。
  8.“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项目,反映担保企业按规定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
  9.“应付普通股股利”项目,反映担保企业应分配给普通股股东的现金股利。担保企业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也在本项目反映。
  10.“转作资本(或股本)的普通股股利”项目,反映担保企业分配给普通股股东的股票股利以及按规定转增资本的利润。
  11.“未分配利润”项目,反映担保企业年末尚未分配的利润;如为未弥补亏损,以“-”号填列。

  第六章 会计报表附注

  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披露如下内容,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会计报表编制基准的说明
  (一)合规性说明,主要涉及对会计报表是否符合财政部发布的《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及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规定的说明。
  (二)会计年度、记账本位币、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的说明。
  二、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说明
  (一)担保代偿情况
  1.发生的代偿款项金额;
  2.已回收的代偿款项;
  3.期末尚未收回的代偿款项。
  (二)担保准备金
  1.当期计提的担保赔偿准备金额;
  2.当期计提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额,其中,1年以内的(含1年)和1年以上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额应分别披露。
  (三)担保保证金
  1.存出担保保证金和存出分担保保证金金额;
  2.存入担保保证金和存入分担保保证金金额。
  (四)应收款项
  1.应收款项的范围;
  2.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五)投资业务
  1.短期投资
  (1)短期投资的种类;(2)短期投资收益的确认;(3)期末市价。
  2.长期债权投资
  (1)长期债权投资的分类方法;(2)各类债券的期末计量基础,以及价值变动的处理方法;(3)债券溢价、折价的摊销方法等。
  3.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的说明;(2)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年限和摊销方法;(3)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损益的确认和计量方法;(4)表明长期股权投资发生减值的依据的说明等。
  (六)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标准、类别及计价方法;
  2.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确认和计量方法;
  3.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和预计使用年限;
  4.固定资产期末计量方法;
  5.固定资产投资物业的情况。
  (七)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标准、类别和计价方法;
  2.无形资产价值的摊销方法和预计使用年限的确定原则;
  3.无形资产期末计量方法。
  (八)抵债资产
  1.抵债资产的类别和确认方法;
  2.抵债资产期末计量方法。
  (九)所得税
  1.所得税核算采用应付税款法或纳税影响会计法的说明;
  2.纳税影响会计法下,采用债务法或递延法的说明。
  (十)预计负债
  1.确认预计负债的方法;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十一)担保扶持基金余额及本期增减变动额
  (十二)企业代保管的反担保抵押、质押资产,包括其性质、金额等。代保管的资产属于不动产的,应披露不动产类型
  (十三)担保业务种类及其余额
  (十四)代管担保基金的余额及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和代管担保基金的银行存款余额
  (十五)资产负债表表外项目:

  (十六)关联方交易
  1.在存在控制关系的情况下,关联方如为企业时,不论他们之间有无交易,都应说明如下事项:
  (1)企业类型、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2)企业的主营业务;
  (3)所持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化。
  2.在企业与关联方发生交易的情况下,企业应说明关联方关系的性质、交易类型及其交易要素,这些要素一般包括:
  (1)交易的金额或相应比例;
  (2)未结算项目的金额或相应比例;
  (3)定价政策(包括没有金额或只有象征性金额的交易)。
  3.关联方交易应分别关联方以及交易类型予以说明,类型相同的关联方交易,在不影响会计报表使用者正确理解的情况下可以合并说明。
  4.对于关联方交易价格的确定如高于或低于一般交易价格的,应说明其价格的公允性。
  (十七)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以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理由;
  2.重要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数;
  3.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
  4.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理由;
  5.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数;
  6.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
  7.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
  8.重大会计差错的更正金额。
  (十八)或有事项
  1.企业应说明如下事项形成的原因,预计产生的财务影响(如无法预计,应说明理由),以及获得补偿的可能性:
  (1)已承兑商业汇票形成的或有负债;
  (2)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
  (3)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
  (4)其他或有负债(不包括极小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或有负债);
  (5)或有负债预计产生的财务影响(如无法预计,应说明理由);
  (6)或有负债获得补偿的可能性;
  (7)企业质押给第三方的资产。
  2.如或有资产很可能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时,则应说明其形成的原因;如能够预计其产生的财务影响,还应作相应说明。
  (十九)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调整事项
  对调整事项,企业应对资产负债表日所确认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所属期间的收入、费用等进行调整。
  调整事项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已证实某项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已减值,或为该项资产已确认的减值损失需要调整;表明应将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某项现时义务予以确认,或已对某项义务确认的负债需要调整;表明资产负债表所属期间或以前期间存在重大会计差错等。
  2.非调整事项
  对非调整事项,企业应披露事项的性质、内容、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如无法做出估计,应说明无法估计的理由。
  非调整事项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股票和债券的发行、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对外巨额举债、对外巨额投资、发生巨额亏损、自然灾害导致资产发生重大损失、外汇汇率或税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金融品种或金融工具价格的异常波动、发生重大企业合并、分立或处置机构、对外提供重大担保、对外签订重大抵押合同、发生重大诉讼、仲裁或承诺事项等。
  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中分配的现金股利、股票股利或应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也应当进行相应披露。
  (二十)其他
  1.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情况;
  2.企业合并、分立;
  3.重大投资、融资活动;
  4.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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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3-05
可以按服务业设置帐薄,提供担保服务时可开服务费发票。建议使用新会计准则科目核算。在里面去掉用不上的科目却可。报表用新准则下的最新报表即可。用的上的项目就填,用不上的空着就可以了。如果需要对老板报数的内部简明报表,你可以单独联系我,我再发你模板。一般担保公司,服务费就是你的主营业务收入。担保公司一般业务是质押或抵押或提供担保服务。。公司放款的可以做主营业务收入--服务费,公司帮忙从银行放贷的,可以做主营业务收入--贷款服务费。。有什么不清楚的,你可以通过百度HI联系我,随时欢迎,希望可以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