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于去年底离婚。父母婚姻期间,父亲向别人借高利贷5万元,现在这个债主来我找我妈讨债,还说要去上诉。请问我们有这个义务面对他的债主吗?婚姻合同里面写道:“(二)关于财产方面。双方共同财产平分,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债权债务各自承担。女方于****年期间,在***购买一商品房居住(则是现在居住的房屋),属女方财产,不是双方共同财产;并提交***房产证证明。故现女方居住的房屋与男方毫无关系。(三)债权问题:债权债务各自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