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国家高程基准高程=珠江高程基准 +0.557(米)
确定高程基准的主要依据
1983年全国一等水准布测协调组扩大会议,就国家一等水准网采用高程基准面问题,提出了如下四方案:
第一方案,继续采用1956年黄海平均海面;
第二方案,采用青岛验潮站的19年或1949年以来全部验潮资料计算的平均海面;
第三方案,采用沿海分布均匀的多个验潮站同步平均海面的平均值;
第四方案,采用与全球大地水准面吻合最好的平均海面。
确定国家高程基准的必要性
(1)青岛验潮站7年的验潮资料,潮汐数据时间较短,不能消除长周期潮汐变化的影响,计算的平均海面不太稳定,代表性欠佳。
(2)潮汐数据记录有个别是错误的,经核查证实其中1950年和1951年测定的年平均海面与其他5年结果相比约偏低20cm,而同期我国其他验潮站并没有出现同类现象。
(3)对我国沿海海面状况尚缺乏深入了解,没有测定各地平均海面与黄海平均海面的差值,不能确定我国沿海海面存在的南高北低的具体量级,也就无法顾及我国海面存在的倾斜问题。
(4)1956年黄海高程基准并没有传递至海南岛,海南岛的高程是采用榆林(安游)验潮站测定的平均海面起算的榆林高程基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1985国家高程基准
1985国家高程基准高程=珠江高程基准 +0.557(米)
我国1957年建立的1956年黄海高程基准,是以青岛验潮站1950--1956年的验潮结果所确定的黄海平均海面作为高程起算面。
它是在当时的客观条件下能够选择的最佳方案,对于统一全国高程基准发挥了重大作用。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验潮资料的积累,又显现出明显的不足和缺陷。
扩展资料
从确定国家高程基准面而言,无论是按不同计算公式或按18.61年周期和19年周期所计算的平均值的差异是无需顾及的,可采用其中的任一结果。考虑到季节变化的影响要比月球升交点西退的影响重要,取完整的年周期为宜。
我国于1956年规定以黄海(青岛)的多年平均海平面作为统一基面,叫"1956年黄海高程系统",为中国第一个国家高程系统,从而结束了过去高程系统繁杂的局面。
具体计算方法是:根据1952年~1979年的潮汐观测资料,计算时取19年的资料为一组, 滑动步长为1年,得到10组以19年为一个周期的平均海面, 取均值得到的结果作为黄海平均海水面,然后再推算出水准原点的高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1985国家高程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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