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单位退函是什么? 不是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么? 新单位接收函又是什么??不是跟新单位签的合同么?

如题所述

在劳动合同法中没有单位退函以及接受函的概念,用人单位与员工终止劳动关系,应当出具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并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对新招用的职工应当及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及社会保险登记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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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3-08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其实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解除劳动关系的文书的统称,不是仅只文书的名称。所以,你所说的“原单位退函”也应该是统称中的一种。也就是说是“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一种形式。“新单位接收函”肯定不是劳动合同,应该是指“入职通知书”等形式的文书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3-08
这个是不一样的,退函一般在解除劳动关系之后,为了方便你办理新的入职手续和相关档案户口问题的凭据,劳动合同则是约定合同期限,劳动内容等等双方权利义务的文书。接受函和退函是配套的,没有退函新单位一般不会出接受函。所以他们是完全不一样的,无论是形式、内容或作用。
第3个回答  2011-03-07
国营企事业单位?那是他们常用的公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