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警,警察来了跟我说话指指定点,我不满意,他说话语气不好,骂他,算不算犯法,他有没有拘留我的权利
一个人把我的车给碰了,然后耍赖不给修车,报警,警察来了说双方都有责任,然后对方说没钱,警察说叫我上法院,简单做了个笔录,根本没有调节过程,我说我对处理结果不满意,他就指指点点的跟我喊,我就骂了一句,没指着他骂,也没具体说骂说,就是自己在那嘟囔的骂了一句,然后他就叫我再说一次,并且告诉我不许走,当时在派出所,边上都是警察,他还过来要抓我。我想整明白我这算不算犯法。
1、如果不是在公共场合公然用言语侮辱他人,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则只是简单民事侵权。由行政处罚法给予行政处罚,警告。
2、如果在公共场合,公然侮辱他人,造成严重后果,则是触犯了刑法规定的侮辱罪。比如一帮人在大街上骂一女孩子是破鞋,女孩子受不了,精神恍惚得了精神病,那么骂人的人就要受到刑事处罚。最近有新闻载:一帮老人被开发商雇佣做专业骂人队,对钉子户施行不堪入耳的不间断的骂,直到受不了向开发商妥协,最后专业骂人者受到刑事处罚。
3、一般性的朋友邻里因纠纷而骂人,社会危害性小,都不会达到侮辱罪的程度;有很特殊的人很记仇的那种人,你惹他一次,他就天天见你就骂,或者在大街墙壁上写骂你的话,甚至在网络上编造丑恶事实骂你,那么他的行为就触犯刑法了。
4、当自己被骂时,看情况分别对付,情节轻微的,和他理论,用文明的语言回击他,如果对方不依不饶不堪入耳,最理智的做法是报警,让公安对他进行教育,一般给予警告或罚款。
5、由骂人引起的打架,先动手的肯定不对,如果打成轻伤,构成刑事案件,先动手的肯定要承担一定责任,后动手的可以辩护正当防卫,这样责任就相对轻了。
扩展资料: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公共场合辱骂他人,涉嫌公然侮辱他人,依法应给予治安行政处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