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会和村委会的性质是一样的吗?急急急!!!!

老师叫我到村委会或居委会打个什么证明,可以我不在老家 意思就是说不能再村委会打证明了。我住在外地 可以在当地的居委会打证明吗?可我户口不在那个居委会的。?
求好心人解答 谢谢了。。。

居委会和村委会同为居(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根据我国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的性质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作用: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根据我国的《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居民委员会的性质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

居民委员会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

作用: 

(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二)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三)调解民间纠纷;

(四)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五)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六)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扩展资料

组织结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六条 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

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对村民委员会成员,根据工作情况,给予适当补贴。

第七条 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人口少的村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工作。

第八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经济发展。

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第十二条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

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或者因其他原因出缺的,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也可以另行推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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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1-19
村委会和居委会是一样的,不同的是农村是**镇**村委会,而城市则叫**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我想你老师的意思是要你开当地政府的证明,你拿着村委会的证明到所在镇政府兼个章就行了,村委会对外是没有任何效力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1-15
你可以去试试,有熟人就可以的。实在不行,再回老家去办。
第3个回答  2020-01-22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0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建设、自我服务的基层群
众性自治组织。它在基层政权或者它的派出机关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它们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村民选举。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任务是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且向人民政府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为了实现上述任务,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之下设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基层政权的细胞,自治组织选举工作是加强自治组织建设的基础,是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关键然而,居委会和村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就成为了能否很好开展工作的中心。
村委会较居委会的选举难度大,主要体现在人数多,范围大,影响大。而社区居委会换届则相对比较顺利,运行比较平稳。
两者相比之下,其中让我最为关注的是人们对村委会选举的关注程度居然远远高于居委会的选举,整体看,农村选民对选举更为重视,而城市选民则相对淡漠,这是造成农村“难选”、城市“易选”的一个重要原因。但是为什么会形成重视与淡漠的区别呢?原因还是离不开利益的问题。
村委会具有自治组织和经济组织合一的性质,许多村都有集体企业和集体资产,一般来说,集体经济越发达、集体资产越多的村,村委会成员职位的吸引力就越大,就会有更多的人参与竞争,特别是一些临近城区的村,由于地理位置优越,村庄在城市改造和扩建中出让出卖土地多,集体收益比较大,有些人参选村干部就不是为了给村民服务,而是为自己有利可图,因此,在换届选举中,竞争就异常激烈。居委会相对而言就不会存在这种利益关系的存在,社区没有什么经济收入,其办公经费和人员工资主要依靠各级财政负担,
且数额有限,而且社区不象村委会那样担负着很多管理职能,它的主要任务是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因此,社区居委会的职位对居民吸引力不大。
基层自治组织选举中存在的问题,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程中发生的新问题,也是必然会发生的问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随着法制建设进程的加快,随着人民群众综合素质的提高,这些问题终究会得到解决。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突出重点,抓关键、抓落实,促进我市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健康发展。要继续加大宣传,强化教育,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群众的民主素质。要加强制度的完善和落实,用民主的办法解决民主中存在的问题。要搞好社区服务,完善社区自治,增强社区的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