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创作个性的定义,我们可以理解,日常个性并非直接转化为文学风格,而是需要通过审美创造的过程,提升为创作个性,才会在作品中展现出独特的艺术特色。创作个性作为日常个性和文学风格之间的桥梁,它们之间的关系可以通过下表来表示:
日常个性 → 创作个性 → 文学风格(人格结构)→ 审美升华(艺术品格) → 形式化(艺术独创性)
许多风格理论常常忽略了创作个性的作用,错误地认为日常个性可以直接塑造文学风格,这种观点显然不够严谨。中国传统的风格理论起源于魏晋时期,当时出现了一些与风格有关的新概念,例如风韵、气韵、神韵、风神、风力、风骨和气、体等,起初这些概念是用来描述人的品质,而非文学作品。
曹丕的《典论·论文》是中国最早的文学评论著作之一,涉及了文学风格的问题,标志着从以风格论人转向以风格论文的转变。陆机的《文赋》提出的“情志”和刘勰的《文心雕龙》中的“情性”都是指创作个性,而非日常个性。创作个性作为一种艺术品格,是作家在生活和创作实践中形成的个人气质、人格情操、审美理想、艺术志趣、创造才能和写作习惯等精神特点的总和。这些特点影响着作家的创作活动,使他以独特的身份和视角去观察、感受、认识和表现生活,用个性化的语言构建出一个独特的艺术世界。
题材等内容的特点、体裁等文学类别的要求、语言、文学技巧等形式规则等因素都会影响文学风格,但在成熟的作家那里,这些因素都受到其独特的审美个性的影响和整合。因此,风格是作品内容和形式在创作个性的整合下所展现的独特艺术风貌和格调,而创作个性则是风格的灵魂。
例如,陶渊明以自然为本的人生追求和审美理想,塑造了他独特的创作个性,他的诗歌大多描绘田园生活,赞美自然和农耕生活,语言平淡朴素,自然流露,展现了他的艺术品格。而温庭筠则因出身贵族,性格放荡不羁,他的创作个性决定了他以儿女情事为题材,注重文采和声情,形成了香艳柔美的风格。
总之,创作个性是作家个人特质的综合体现,它影响着作家的创作,并在作品中形成独特的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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