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地源热泵系统建设应用管理办法总  则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03
为了有序地管理沈阳市的地源热泵系统建设及应用,以促进能源结构优化、提升能源效率和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以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地源热泵系统,包括利用岩土体、地下水或地表水作为低温热源的水源热泵机组、地热能交换系统和建筑物内部系统组成的供热制冷系统。系统分类为地埋管地源热泵、地下水地源热泵和地表水地源热泵。

在沈阳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应用或使用地源热泵系统的单位和个人,均需遵守此管理办法。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总体管理和监督,而市地源热泵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的建设监督,市供热管理办公室则负责应用的监督管理。区、县的建设及房产部门则负责各自区域内的日常管理工作,规划、国土、水利、环保、城市管理等部门需协同配合,共同推进地源热泵系统的建设和应用。

地源热泵系统的建设及应用需遵循统一规划、综合运用、注重效益和兼顾环保与开发的原则。在政策上,采用地源热泵系统的项目可享受电费和水资源费的优惠政策,而采用地源热泵供热的区域,将享有与燃煤供热区域相同的优惠政策。

对于在地源热泵系统建设应用管理中表现出色的单位和个人,市政府会给予表彰和奖励,以鼓励其在这一领域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