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核过程中有关事项的说法,错误的是()。

A.首发公开发行的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且逾期3个月未更新的,终止审查
B.发行人主动申请中止审查的,中止审查事项消失后,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恢复审查申请
C.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应当在中国证监会第一次书面反馈意见发出之日起1个月内提交书面回复意见,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延期,延期原则上不超过2个月
D.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应当在中国证监会告知函发出之日起1个月内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答案】:D
【考点】首发申请审核过程中的中止审查等事项要求;
根据《发行监管问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审核过程中有关中止审查等事项的要求》(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2017年12月7日)具体分析如下:
A项,首发公开发行的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且逾期3个月未更新的,终止审查。
B项,发行人中止审查事项消失后,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恢复审查申请。
CD两项,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应当在中国证监会第一次书面反馈意见发出之日起1个月内提交书面回复意见,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延期,延期原则上不超过2个月。3个月内未提交书面回复意见且未说明理由或理由不充分的,发行监管部门将视情节轻重对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依法采取相应的措施。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应当在中国证监会第二次书面反馈意见、告知函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回复意见,30个工作日内未提交的,发行监管部门将视情节轻重对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依法采取相应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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