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中“亲民”的两种解释

如题所述

探析《大学》中的“亲民”:朱熹与王阳明的见解


《大学》开篇的"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其中的“亲民”二字,蕴含着深刻而多元的哲学意蕴。朱熹和王阳明对此有着截然不同的解读,分别代表了理学与心学的两种核心理念。


朱熹在《大学章句》中将其理解为“新民”,他解释“亲”为“新”的误写,意指革新民众的思想。他认为,个体的“明德”显现后,还应通过教化之力,推动社会的变革,使广大民众的美德得以彰显。朱熹的观点并非独创,而是沿袭了北宋以来的传统,且《大学》后文的“作新民”与其呼应,因此得到了众多学者的认同。


然而,王阳明的见解却提出了另一番洞见:在他看来,“作新民”的“新”强调的是自我提升,是个人的道德修养。与朱熹的“新民”不同,王阳明强调的是去影响他人,而非单纯地自我反省。实际上,"作新民"和"亲民"中的"新"字,都指向了主体的自我,而非他者。


王阳明犀利地指出,朱熹的解释将“亲民”解释为“新民”,似乎将道德律令外化为统治者的责任,这违背了儒家“反求诸己”的核心理念。在他看来,朱熹的理论将道德自律转向了他律,将内心的道德法则变为外在的自然法则,这与儒家一贯的内在修养主张有所偏离。


进一步深入,儒家学说从孔子起就强调自我修养,朱熹的理学是个特例。理学主张在心灵之外寻找一个超然的“理”作为本体,这个“理”源自天,是人必须遵循的法则,如仁义礼智。然而,孟子的观点则强调仁义礼智源自人的内在情感,如同人的四肢一样自然。他认为,“恻隐、羞恶、辞让、是非”等情感就是仁义礼智的端倪,它们是人的天性,而非外在的规范。


王阳明心学则回归到儒家的初衷,认为“理”并非外部世界的存在,而是在个体的心中。这种观点更契合儒家一直以来强调的内心修养和道德自律,与朱熹的理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综上所述,"亲民"在《大学》中的解读,既体现了朱熹理学的外在教化主张,也反映了王阳明心学的内在自我提升理念。两者虽然对“新民”的理解不同,但都折射出儒家道德学说的丰富内涵与深刻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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