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明白劳动争议仲裁的好心人来帮帮我,农民工工地受伤,单位之后赔了几千块钱就不管了

我女朋友是农村的,他父亲在唐山于2010年9月在工地上班期间干活时,右手食指和无名指被砂轮打断,当时单位垫付了医药费,我女朋友父亲没和单位提及赔偿事宜,(他是被朋友介绍到这家建筑公司打工的,所以认为单位能够补偿他),到了2011年1月时候,别的工友都拿到了工资(农民工工资都是拖欠着,到年底能发就不错了),可是单位只给我女朋友父亲发了截止到受伤那天的工资,然后派人来拿给我们5000块钱说是赔偿,就没他们事了,简直就是看不起农民工,所以我们决定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手段,希望大家帮帮我。这里有这几个问题:
1.我女朋友父亲没有与单位签过任何书面合同,这个真不怪他,但是我们有工友的证明,考勤表,医院的诊断证明,请问我们还需要什么?请详细告诉我
2受伤的中指和无名指都已经接好了,但是连个小锅都拿不了,请问我们需要做什么鉴定么,到哪里做鉴定?这种情况我们应当要求多少赔偿?
3我们去了唐山劳动局,劳动仲裁委让我们写一份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交上去,可是我没有这方面知识,希望有好心人能就以上情况帮我写个模板草稿,真的万分感谢了
4如果可以的话,请告我现在我应当按什么步骤进行,先去鉴定还是什么,谢谢大家了

  1.我女朋友父亲没有与单位签过任何书面合同,但是我们有工友的证明,考勤表...
  劳动关系有两种,一是劳动合同关系二是事实劳动关系
  如果你们没有劳动合同的话,只要你们有初步证据证明你们与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而单位不能举证证明没有事实劳动关系的话,那么仲裁或者诉讼的结果就是对你们有利的
  所谓你们和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初步证据,是指你与单位有劳动关系的一切证据材料,比如有单位盖章和你名字的任何文件资料、出门证、厂牌、工作服、工资折等都可以。提问中提到的工友证言和考勤表,符合证据要求的都是可行的,多多益善

  2.请问我们需要做什么鉴定么,到哪里做鉴定
  先认定为工伤、后申请做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根据鉴定结果要赔偿或者赔付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依据是工保条例17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依据是工保条例23条

  3.希望有好心人能就以上情况帮我写个模板草稿,真的万分感谢了
  直接百度关键词【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即可,有现成的模板,你只需要把相关事实填写进去即可完成
  求人不如求己,方法已经给出来了,自己学会了终身受益

  4.请告我现在我应当按什么步骤进行,先去鉴定还是什么
  首先你应当先找好充分的初步证据证明和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如果没证据的话仲裁结果或许对你们不利,有证据的话必胜
  其次在有证据的情况下先和单位协商解决,协商内容是要工资要社保要签劳动合同,如果不签劳动合同那么在仲裁的时候就加上因为不签合同依法可以双倍工资的要求
  最后如果是在单位不同意的情况下,先按劳动局要求走程序,拿下劳动仲裁肯定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存在,然后是按照上述第二点的步骤先认定工伤后做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拿赔付和赔偿。如果单位同意的话那么就省掉了劳动仲裁的步骤直接认定工伤后做鉴定拿赔付

  案件不复杂但是如果要劳动仲裁的话可能时间拖蛮久,做好精神准备。农民工兄弟不容易,如果条件许可可以在当地请律师介入处理,如果条件不行可以去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如果是自己打的话个人建议你去看看【劳动合同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对本案有帮助
  有不明白的再补充追问吧,有时间会回答的
  希望对你有帮助,祝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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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1-21
工伤问题:自已看一下《工伤保险条例》,半小时就能看完,该怎么办全套办法都有了。按照上面的要求去做就行了。都要经过工伤认定,伤残鉴定,最后按伤残等级确定赔偿。有空再到劳动局问一下当地上年平均工资,有的赔偿项目与此有关。再看一下自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认定是关键,工伤认定后,才能享受工伤待遇。

劳动问题:建议你用一小时看一下《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也才能更全面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支付经济补偿。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在仲裁或诉讼时由用人单位出具,因为每个人到一个地方工作都应该填写入职表。这样也就证明了你的工作时间,发工资你也要签字,工资发放表也应由用人单位出具,这就证明了你每月的收入状况。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特明确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第2个回答  2011-01-21
农民工工地受伤,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了劳动关系,则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将被认定为工伤。可要求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三十天内为其申请工伤认定;或在单位不为其申请工伤认定时,自己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在伤势相对稳定时,申请做劳动能力(即伤残)鉴定,然后根据认定和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如果形不成劳动关系,则属于雇佣关系时,不能被认定为工伤,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及《劳动合同法》,而被认定为人身损害,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等的规定,向单位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第3个回答  2011-01-22
不行啊,,先让你女朋友养好伤,他赔了钱肯定不够了的,讨精神损失费,哈哈(瞎说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