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7-03-10
按照公司法相关规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真正的企业投资者是那些股东们。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在国有独资公司中,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国有独资公司 在公司法中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委托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十七条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
第六十八条 国有独资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在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不包括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中,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公司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十一条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