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停电己提前通知物业,但物业没有采取措施,把电梯电停了,(等来电后在送电),供电送电时可能是顺

电流过大,电梯変频被烧坏了,这个则任应该是谁承担。现在物业要求业主花钱负责维修,合理吗。

1、在此次停电事故中,涉及到四个责任主体,当地供电企业、物业公司、电梯变频生产维护厂家和小区居民用户。
2、电梯属于重要用电场所,在报装时,应该按双(多)电源配置,供电企业应该督促小区建设,在投入之前的验收中,应该进行检查、传动,确保电源切换无误后才能送电;同时在运行中,供电企业的用电检查人员应该定期对用户的设备进行检查,消除缺陷,保障安全、连续、稳定供电。虽然在停电前供电企业履行了提前告知义务,但一路停电后,电梯没有能自动切换到备用电源上,供电企业也是有责任的。当然,当初供电公司提出了双路供电要求,而小区开发商没有听从要求,有证据的除外。
3、小区物业作为供电及电梯的实际管理者,应该在停电前提前进行电源切换,如果没有备用电源,也应根据所使用设备(电梯)的具体工况,提前作好相应准备,防止设备出现故障,是最大的责任者。
4、电梯变频生产维护厂家,无论是设备制造者,还是系统集成商,都要对使用期限内的设备正常运行状况负责。在产品设计阶段,应考虑到可能出现的停电等恶劣运行工况,完善产品功能,不能一停电(这其实是最容易出现的故障,还算不上事故),就出现烧设备、烧元件的情况,其责任是第二位的。
5、小区居民用户,即业主,只要没有被提出有使用不当的行为,就没有直接责任。但小区物业很可能没有收入来源,是依靠小区人的“奉献”来过活的,其实小区物业出资就是业主出资,虽然你可能不是直接各家筹钱,物业依然会想办法从业主身上捞钱,这是必然的,所以拖延的时间越长,对小区居民的使用越不利。
6、小区居民应该督促物业对上述责任者进行索赔,并尽快进行改进型维护,利于居民使用。停电的事是可能常发生的,而因停电而烧设备的事不能再次发生,小区的居民(可以组成雇主委员会)对小区物业是有职能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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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1-30
电梯操作技术要求中,没有规定供电停电,必须关闭电梯电源,不属于物业失误造成电梯损坏。要求业主花钱负责维修是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