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刑法判的,按新刑法执行吗?

2000年时一个20岁的男孩因打架致一人死亡,当时判的是死缓,后改为20年,到在已执行一半刑期了,按老刑法可以假释了,但新执行2010年刑法规定死缓犯必完成刑期18年才可假释,这个男孩是按老刑法还是新刑法执行啊?还能假释了吗

  总体来说,旧刑法或新刑法哪个轻按哪个执行。

  从旧兼从轻原则是一个刑法适用原则,指除了对非犯罪化(除罪化)、弱化惩罚或有利于行为人的规定之外,刑法不得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刑法的“从旧兼从轻”原则,用最简单的话理解就是:“有利于被告人”的准则。
  “从旧兼从轻”原则具体举例说明:
  首先,当遇到一个人的犯罪是在新刑法颁布以前,此时要考虑的是先适用旧刑法,即行为时的法律规定(从旧)。
  其次考虑,如果是适用新的刑法更有利于被告人的话,如不认为是犯罪,或者是新刑法处罚较轻的话,则应该对被告人使用新刑法。
  其次,如果是适用旧法更有利于被告人的话,如旧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是旧法规定的刑罚更轻时则对被告人适用旧法。
  最后,根据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是适用旧法还是新法,既所谓的“从旧兼从轻”原则。
  “从旧兼从轻”原则是我国处理各种法律问题的一项基本原则,除了刑法适用外,其他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也都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
  我国现时期主要采取从旧兼从轻原则,在特殊情况下采用溯及既往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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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1-07
各位对有关法律的理解有误。楼上所谓的“新刑法”指的应该是刑法修正案(八),而且还没有正式通过。
刑法修正案(八)草案的原文是,“原判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无期徒刑,经人民法院决定不得再减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二十年以上,原判死刑缓期执行,减为二十年有期徒刑,经人民法院决定不得再减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八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人民法院认为犯罪分子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对其假释后能够进行有效监管的,可以假释。”
这意思是说,原判死缓有可能出现两种不同的减刑方式和假释方式:一种是直接减为20年的有期徒刑,然后就不能再减,必须服刑18年之后才可以假释,这种方式只有在修正案正式公布之后才能出现,现在是没有的。另外一种方式就是减为20年的有期徒刑之后还可以根据表现再减刑,执行原判刑期一半以上就可以适用假释。死缓的两年考验期不算在内。也就是,这个男孩如果符合假释的条件,应该在服刑12年之后才可以申请假释了,而不是10年。
但是,如果这个男孩是累犯或者因故意杀人而被判刑,那么不管是刑法修正案有没有出台,都不可以假释。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10-10
按照判决书执行。已经生效的判决不管法律是不是改变,都按照已经生效的判决执行,这就是法律的“法不溯及既往”的适用原则。
第3个回答  2011-01-07
从旧兼从轻 一般而言 要按照旧的刑法来执行 除非新刑法能更有利于犯罪人
第4个回答  2011-01-07
应该是可以,当时判的是死缓,后改为20年,估计家里做了不少工作啊!
再想想办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