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2年进公司,06年开始交社保,合同马上到期不续签,请问有没有补偿

如题所述

劳动合同到期的相关情况,具体你可以参照以下法律观点:
劳动合同到期,若公司不再与员工续签或提供的劳动待遇低于原合同,员工可以拒绝,应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若员工在08年前在公司工作,则从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补偿员工一个月工资。若员工是08年以后到公司工作的,则按员工的实际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补偿员工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没有与员工续签同,但员工仍在公司工作,公司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
劳动合同到期,若员工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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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1-30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五)款和第四十七条规定,如果是公司不续签,或者是公司降低待遇你不续签,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照你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的,按半年计算。因为《劳动合同法》从2008年元月1日起施行,此类情况在2008年之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明确规定,不溯及以往年限,所以你只可以获得6.5个月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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