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工作一年零一个月,签了一年合同且单位扣着合同不给本人,到期后没有续签,仍然继续上班。这时如果被辞退,应该有哪些经济补偿?
转正时单位还扣了1000块钱的押金
1.5*2是什么意思?1.5是什么?2是什么?谢谢!
追答1.5:经济补偿金。依据: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二倍经济补偿金。依据: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怎样才算“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
追答依据解除理由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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