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1综合布线工程电气测试包括电缆系统电气性能测试及光纤系统性能测试。电缆系统电气性能测试项目应根据布线信道或链路的设计等级和布线系统的类别要求制定。各项测试结果应有详细记录,作为竣工资料的一部分。测试记录内容和形式宜符合表7.0.1—1和表7.0.1—2的要求。
表7.0.1-1综合布线系统rll电缆(ftEtt/信道)性能指标测试记录
工程项目名称
序号 编号 内容 备注
电缆系统
地址号 缆线号 设备号 长度 接线图 衰减 近端串音 电缆屏蔽层连通情况 其他项目
测试日期、人员及测试仪表型号测试仪表精度
处理情况
表7.0.1-I综合布线系统工程光纤(链路/信道)性能指标测试记录
工程项171名称
序号 编号 光缆系统 备注
多模 单模
地址号 缆线号 设备号 850nm 1300nm 13l0nm 1550nm
衰减(插入损耗) 长度 衰减(插人损耗) 长度 衰减(插入损耗) 长度
衰减(插入
损耗) 长度
测试日期、人员及测试仪表型号测试仪表精度
处理情况
7.0.2对绞电缆及光纤布线系统的现场测试仪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能测试信道与链路的性能指标。
2应具有针对不同布线系统等级的相应精度,应考虑测试仪的功能、电源、使用方法等因素。
3测试仪精度应定期检测,每次现场测试前仪表厂家应出示测试仪的精度有效期限证明。
7.0.3测试仪表应具有测试结果的保存功能并提供输出端口,将所有存贮的测试数据输出至计算机和打印机,测试数据必须不被修改,并进行维护和文档管理。测试仪表应提供所有测试项目、概要和详细的报告。测试仪表宜提供汉化的通用人机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