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如题所述

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
1、办公室(主任:郝景春)  负责会议组织、文电管理工作;负责协调、督办工作;负责对外联络、日常接待工作;负责事务管理、安全保密工作;承担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
  2、综合科(科长:荆维庆)  组织、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大课题的调研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协调专家咨询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宣传和信息上报工作。
  3、信访科(科长:于淑兰)起草相关地方性规章办法草案;审核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行政处理、行政许可项目和行政处罚程序及行为的合法性;承办相关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处罚听证工作;组织指导有关执法监督人员的培训、考核及管理;负责普法宣传工作。
  4、规划财务科(科长:孙淑苓)  负责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系统内统计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系统内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综合工作,编制本单位管理的各项经费预、决算并实施。
  5、监督检查科(科长:李晓艳)  贯彻执行社会保障基金监督规定,拟订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办法;对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调剂、支付等情况进行监督,并查处基金管理的违规问题;负责对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负责任期和离任的行政正职领导干部履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责的审核监督。
  6、军官转业安置办公室(主任:刘 君)  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政策法规;承担计划分配军转干部的接收安置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规定;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和指导工作;承担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7、职业能力建设科(科长:李延军)  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劳动预备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和实施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建立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负责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审批和综合管理;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审批及督导检查工作;组织和实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组织和实施职业技能竞赛工作;指导技工院校招生、推荐就业、教学管理工作;指导技工院校及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师资队伍建设。提出职业技能培训发展规划和教学改革方案;负责职业技能培训教学督导、教学质量评估工作。
  8、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科长:郭 雷)  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指导监督实施;贯彻执行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省外、市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负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呈报、组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负责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审批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备案工作;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完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监督、检查指导职称考试工作;综合管理农民职称工作。
  9、劳动关系科(科长:刘忠臣)  贯彻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等相关政策并规范落实;组织实施劳动用工备案工作;审核企业裁员及国有、集体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承办本市企业从市外调配人员事宜;贯彻企业职工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和办法;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企业工资指导线、最低工资标准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工作;参与市级劳动模范评定工作。
  10、工资科(科长:徐文博)  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津贴、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检查指导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工作;负责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信息数据库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计划管理和中省直驻鸡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审核;配合有关部门实施财政供养人员统一支付工资制度;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用工计划管理。
  11、福利与离退休科(科长:付天舒)  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核准工作;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福利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管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福利费;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认定和因病进行医务劳动鉴定工作;建立和完善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信息数据库。
  12、养老保险科(科长:刘德明)  负责养老保险政策的组织实施;针对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相关政策,拟订具体实施细则;负责企业单位及个体从业等参保人员的退休审批工作;组织企业因病或非因工伤残人员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实施企业年金单位的条件审核及审批备案工作;拟订企业离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具体实施办法。
  13、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科(科长:丁 丰)
负责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规划的落实和组织实施;负责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对地方城市建设征用农村耕地过程中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提出审核意见;承担农村养老保险的统计、汇总及信息资源网络化管理;负责享受农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的资格审批。
  14、医疗保险科(科长:李晓光)  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离休人员医疗政策、规划、标准和基金管理办法的组织实施;拟订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离休人员医疗政策执行情况。
  15、工伤保险科(科长:伞庆海)  拟订工伤保险发展规划及相关规范性文件;指导监督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业务管理工作;承担工伤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康复机构、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认定及监督检查;负责工伤认定工作;负责组织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及复查鉴定工作;协调工伤预防及工伤康复工作;承担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6、职位管理科(科长:胡 海)  承担公务员管理的综合性政策研究,组织拟订公务员管理规范性文件;拟订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管理办法;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主任科员及其以下非领导职务的设置和管理工作;拟订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完善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制度;负责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审核呈报工作;承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管理工作;完善公务员竞争上岗、公开选拔制度并组织实施。
  17、考录调配科(科长:张金元)  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年度公开招聘人员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行政机关公务员登记管理工作;承办行政机关科员(办事员)和市直事业单位一般干部以及特殊需要人员(含中省直单位)调配工作;负责市政府部分机关单位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18、考核奖惩科(科长:杨 光)  贯彻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奖励、申诉控告等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审核以市政府以上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及人员,指导和协调市政府直属各部门奖励表彰工作;代表市政府承办市委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有关事宜;负责行政奖励的综合管理工作。
19、培训科(科长:聂元华)  负责制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登记制度和评估办法;检查指导各级行政机关公务员的培训工作;负责事业单位新聘人员岗前培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指导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培训;贯彻执行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承担依法对公务员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监督工作。
  20、信息管理科(科长:王轶伦)  负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中心建设工作;承担社会保障信息化及网络建设工作;负责计算机设备的选型和配置及网络系统建设工作;指导各经办机构信息网络的具体规划、建设和实施并负责业务权限的认定、分配、管理工作。
  21、人事科(科长:韩桂英)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出国人员政审工作。
  鸡西市外国专家局(局长:王淑华)  贯彻实施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的相关法规、政策和管理办法;承担外国专家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和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综合管理和引进国外智力项目工作;协调引进俄罗斯及独联体国家人才智力工作,承担港澳台合作交流事宜。
  机关党委(副书记:王 辉)  按党章规定设置,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监察室(主任:吴春阳)  为市纪检委(监察局)的派驻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单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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