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司法学校的历史

如题所述

1982年6月5日,为了适应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需要,根据《国务院批转司法部关于加强和建立地方政法干部学校的请示报告的通知》精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内蒙古政法干部学校,承担全区公安、司法部门干部的培训任务,隶属自治区司法厅。1984年12月12日,适应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对法律人才的迫切需求,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在内蒙古政法干部学校基础上扩建内蒙古司法学校,实行一套机构,两个牌子建制。2000年10月,经司法厅党委和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批准,内蒙古司法学校、内蒙古政法干部学校党委正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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