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法学院师资力量

如题所述

厦门大学法学院自1979年复办法学专业以来,经过二十多年的积累,已发展成为师资力量雄厚的学院。学院拥有一批优秀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其中包括18位教授和19位副教授,其中两位教师分别跻身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首批第一、二层次人才行列,以及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现任院长徐崇利和党委书记侯利标共同领导学院前行。


秉持“自强不息、止于至善”的校训,法学院以人才培养为核心,致力于学术建设。学院设施完善,设有1个法学博士后流动站,拥有国际法学和民商法学等2个博士点,以及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等7个硕士点和1个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点。国际法学为国家一级重点学科,民商法学则是福建省的重点学科。学院还积极参与国家“211工程”项目,设有“国际经济法与台港澳法研究”和“国际经济法与海洋法研究”等重点建设项目。


教学和研究方面,厦门大学法学院设有7个教研室,涵盖了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学等多个领域。学院还设有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民商法研究所等研究机构,以及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和教学实验中心,为教学和学术研究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学院的学术期刊,《厦门大学法律评论》、《国际经济法学刊》和《罗马法与现代民法》,均由知名教授主编,深受国内学术界好评。


扩展资料

厦门大学是我国较早开办高等法学教育的院校之一。1926年6月,厦门大学设立了法科,下设法律学、政治学、经济学三系。1930年2月学校改科为院,法科改为法学院。尔后经历数次院系调整,目前的法学院是在原法律系的基础上组建而成。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