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搞出了个学困生帮助方案,规定一定的分数线如果过不去将要在寒假内每周去学校报到一次,且要强制性参与学校组织的补课【不受补课费】,但是,我认为学校的做法违反部分法律法规,法律上是否支持学校的做法?学生就该事件而言,是否有权益性可讲?是否有权可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