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四年了我可以起诉要回孩子吗

离婚四年了我可以起诉要回孩子吗

离婚四年了可以起诉要回孩子。夫妻在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没有抚养权的一方都是可以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的,如果无法自行协商变更的,则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变更。
如果存在下列情况的,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会获得法院的支持,起诉的这一方会成功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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