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2-02-0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股权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1〕20号)
第二条 被执行人是公司股东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其在公司持有的股权,不得直接执行公司的财产。
第五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股权,以其价额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冻结。股权价额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申请冻结的比例或者数量进行冻结。
第六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股权,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送达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股权冻结自在公示系统公示时发生法律效力。多个人民法院冻结同一股权的,以在公示系统先办理公示的为在先冻结。
第七条 被执行人就被冻结股权所作的转让、出质或者其他有碍执行的行为,不得对抗申请执行人。
第2个回答 2022-03-01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股权转让,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执行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个回答 2021-12-28
你好,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股权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的规定, 第二条 被执行人是公司股东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其在公司持有的股权,不得直接执行公司的财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股权的方式是拍卖、变卖股权。
第4个回答 2022-01-28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股权的方式,是拍卖或变卖股权,具体规定请查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股权若干问题的规定》,里面说的比较清楚,恕不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