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十级伤残能赔偿多少钱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北京市十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121653元、最低为24330.6元;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北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十级3个月,即17379元。

3、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北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十级3个月,即17379元。

以上三项合计:最低赔偿额为59088.6元、最高赔偿额为156411元。

北京市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内容有:

1、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北京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0.1。

2、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3、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当地标准)元×住院天数。

4、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5、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365日)×误工天数。

6、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

7、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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