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关于人身安全条款要怎么写

如题所述

租房合同涉及人身安全可以这样写: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安全协议书。
1租房地址
2租凭期限及约定
3租赁期间安全协议
一、租房户出现人身安全房主有责任吗

租房户出现人身安全,按照事故责任认定承担责任。根据法律相关规定:
1、出租人负全部责任。出租人对其出租的房屋和设施负有维护、修缮、管理使其适于居住使用的责任,未尽义务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承租人负全部责任。如果房主提供的出租房屋安全合格,已经尽到了提醒其注意安全使用的义务,而承租人不听劝阻导致事故发生的,由承租人承担责任。3、由出租人与承租人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租客违规使用出租房需负责任,房东没有尽到提供安全的设施和提醒义务也要担负责任。
二、租房期间电器坏了该哪个修

租房期间电器坏了由谁负责维修,取决于租客是否按租赁合同约定或者电器性质正当使用。如果承租人按照合同约定及电器的功能性质正当使用电器,电器因自然损耗或自身的质量问题损坏,则电器应由房东进行维修。但如果是因为承租人不按电器使用说明使用或者有其他使用不当行为造成电器损坏,则应由承租人负责维修。我国法律中规定房东对房屋有维修义务,除非房东和租客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东没有维修义务。一般情况下,如果房屋内电器在租赁期间损坏需要维修,承租人可要求房东在合理期限维修。如果房东不予维修的,承租人可自行付费维修,维修费用承租人可在应付租金中扣除。但承租人必须正当、适当使用租房内的电器,否则应当由承租人承担维修义务和相关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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