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不发工资,我 把他的东西拿走 算是 犯法吗?

如题所述

算,这个属于偷窃他人财务的行为,属于犯法的范围内!如果老板不发工资,可以试着报警处理或者去劳动局,申请仲裁。这样的途径是正规合法的!让政府部门替你解决!如果私自拿东西,老板就可以告你偷窃贵重物品,属于犯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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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7-25
当然了,因为他不发工资,应该就是属于民事的纠纷那么劳资纠纷你可以去找劳动监察大队帮你调解处理索要工资或者起诉他,但是你把他东西拿走,这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的这么一个行为有可能涉嫌盗窃。所以说是很不正确的行为。
第2个回答  2022-03-29
老板拖欠工资,拿他货物属于犯法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货物是老板的私有资产。老板拖欠工资,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和劳动纠察大队进行举报和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3个回答  2021-07-25
这是违法的行为
老板不发工资,你可以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
但是如果你私自拿走公司的物品
就是偷窃行为,是违法行为,严重的属于犯罪
所以千万不能做这种事情
第4个回答  2021-07-26
老板不发工资,你把他的东西拿走 ,然后要报警说明情况,什么东西我拿了,拖欠工资结清会还给他,另一方面到劳动所在地劳动保障窗口投诉,拖欠工资不给严重违法,东西扣着没毛病,你拿的东西要符合你的工资,不然你就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