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预付款方多付了钱余款留下下次结算记账凭证需要写预付款全额写上吗?

如题所述

1、在实际工作当中,作为预付款方,一般按照协议约定的预付金额先行支付,财务方面按照实际付款金额填制会计凭证;

2、如题所述,如实际预付金额大于协议约定的金额,那么,可于记账凭证摘要中注明该差异金额(便于日后查账),根据原始单据如常进行账务处理则可;

3、一般情况下,在约定业务完结前按协议结算(清算)尾款时,财务方面应审核该业务的应付、预付和待结尾款等相关事项,确保业务开展畅顺和完整;

4、提问者应予留意,财务进行账务处理普遍处于业务运营的事后环节,对于款项支付等事中环节业务应及时跟进(审核监督),因而,上述在记账凭证中进行注明说明的方式并不利于及时监控业务开展(所涉财务事项),所以,如题所指情形更有效的对应措施是:完善付款审核机制,要求业务部门在预付款的申请单据上备注协议名称和编号、约定结算全额和未付金额等相关信息(对于采取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在每次付款申请时均应注明已预付金额和未付金额),由财务方面审核确认

5、以上仅供参考,请予结合实际情况再做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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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11-18
之前的预付账款挂账,下次结算的时候跟进实际用预付账款结算的金额做账就可以,不一定要全额转出,结算多少转出多少,没有结算的部分继续挂账就可以,分录:
借:相关科目
贷:预付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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