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汤达的《红与黑》中,于连的经历是怎样的,如何评价这一人物形象?

如题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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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明义,于连是《红与黑》中的主人公。《红与黑》是法国作家司汤达的一部有着深刻文学内涵和批判现实主义的伟大文学作品,主人公于连是一个真实的而又爱憎分明的人,他所代表的是那个时代里与命运抗争,希望通过自身努力改变人生命运的人物缩影。

司汤达在书中所传达的诉求是追求自由、公平的理想:“红”是一条光明之路,是一条个人拼搏的奋斗之路;而“黑”是一种非正常的路,甚至是一条不择手段的悲剧之路,于连最后以一种悲剧性的结局来为这一阶层发声。《红与黑》其实就是主人公于连的一部奋斗史,尤其是对希望通过自身努力改变命运的人来说,“于连”的“红”的影子一直是存在的。

《红与黑》中的主人公于连出生在一个小城的木匠家庭,从小与自私的木匠父亲和两个粗俗的哥哥生活在一起,缺少母爱的关怀。他自己体弱瘦小,但却聪明而勤奋喜欢读书,于连从小就跟随谢朗神父学习宗教神学,并在拉丁文学习方面展现出异于常人的造诣和天赋。他最喜欢读的是拿破仑的《圣埃伦岛回忆录》,可以说这本书形成了他早期对社会的认识。

于连虽然出身低微,但他不像父亲和两个哥哥一样碌碌无为,不甘心做一个木匠。天资聪颖的他努力读书,希望通过知识来反抗命运。就和所有奋发向上的年轻人一样,需要伯乐发现自己的才华。

终于,于连的拉丁文天赋被维里叶市长雷纳先生发现,于连正式成为雷纳市长的家庭教师这是于连第一次步入上层社会,此时他真正认识到了阶层的重要性,体会到成为一个跻身上层社会的成功人士的感觉。

于连虽然通过自身的努力他跻身上流社会的圈子,却没有认同贵族们的观点和言论,这体现了他性格中矛盾的地方。一方面,他鄙视权贵阶层,内心没有对贵族阶层的畏惧;另一方面,为了发展他不得不从事枯燥无味的神职工作,他努力地记着那些圣经里的句子,只为得到神父的赞扬和贵族们的欢心。

于连表面上呈现出虔诚的基督徒的样子,内心却是不相信的,甚至是抵触的。但即使他鄙视教会的愚蠢,但他最终还是向教会妥协,只有这样他才有可能获得他梦寐以求的金钱地位和财富,才能出人头地。他作为一个追求平等的青年,他是仇视富人的,但他对他所鄙视的雷纳市长却毕恭毕敬,生怕说错话做错事。

也就在此时,于连的心态发生了一些变化,他想要成为上流社会的人士,但他同时也对富人阶层的内心充满了鄙视。正是这种不平衡的心态,才让于连迫切地想要出人头地,在于连进入神学院学习之初,于连非常胆怯畏缩,但是到后来,他开始意识到教会信徒的虚伪,开始不再盲从权威。虽然于连不再盲从权威,但是于连深知只有借助神学的道路才可以真正让自己跻身上流阶层。

在进入神学院的初期,于连还唯唯诺诺,到了中期阶段,在于连对神学院的本质有所了解后,于连的思想开始出现激烈的抗争,于连甚至认为在这里什么也学不到。至于教义的进步、教会史的进步等,不过是一个表面的看法而已。于连自己也清楚地知道,教会是自己成为贵族以及跻身上流社会的钥匙。

为了实现自己的目的,即便于连对此非常排斥,但是也必须抓住这个机会,只有成为神父,成为主教,才能够实现自己成为贵族的梦想,才能取得成功。于连深知只有借助神学的道路才可以真正让自己跻身上流阶层。这表现了于连的虚伪性。

于连自身就是一个无神论者,但是为了自己的目的,却要强迫自己成为崇尚天主的虔诚信徒,带领市民信教。于连做很多事情时都先出于自身利益思考,但是有时候却流露出思想家或者哲人的神色。纵然于连非常虚伪,但是他的虚伪却给他带来了意想不到的好处。

于连因为对教义的娴熟在三百一十二名修道者中脱颖而出,当上了《圣经》课的辅导教师,被任课教师引为知己,受到热情的款待;他可以单独用膳,还可以到花园里散步,并得到大主教的珍贵礼品,还得到院长彼拉神父的青睐,被冠以“院长的干儿子”的雅名。于连凭借着自己的天赋和才学很快便得到了彼拉尔神父的信任,正式成为上流人士。

于连不断参加上流宴会,但是由于于连心中始终对富人存有一定鄙夷,其难以习惯富人在宴会中的轻佻打趣,于连羡慕绅士的优雅风度,但是当他看到上流宴会中绅士们的嘴脸后,也只能从内心里发出抗议。

因为身份地位的卑微,他不敢在宴会上发言,只是在内心深处一味地愤慨和思考,在跻身上流社会的过程中,他不是没有思考过自己的所作所为,但是他还是选择沉溺于上流阶级的物质生活中。

在《红与黑》中,于连的两次爱情经历也是值得关注的,第一次是与雷纳市长的夫人;第二次是与侯爵小姐。在和雷纳夫人恋爱的过程中,于连还有所保留,但是在和马蒂尔德小姐的恋情中,于连的手段则变得更加虚伪。马蒂尔德小姐出身贵族,气质优雅,她向往一场伟大的爱情,当于连出现的时候,几乎满足了她对爱情的所有幻想。

于连一开始并不喜欢玛特尔高傲的性格,但是当于连发现自己可以依靠玛特尔成功跻身上流社会后,于连开始虚伪地追求玛特尔,虽然于连对马蒂尔德是有爱情的,但是其中算计的因素居多。依靠马蒂尔德,于连就获得了向上爬的阶梯,在此时的于连看来,自己个人的利益要比所谓的爱情重要多了。

于连是一个理智的人但又是一个易冲动的人。他在跻身上流社会之前竭力克制自己,在贵族面前倒背如流基督的经文,来博得市长和夫人们的欢心。在于连一步一步跻身上流社会的过程中,他理智地认识到只有借助与马蒂尔德的婚姻,才能拥有更高的社会地位和丰厚的物质财富。

为了追求更高的地位和权力,于连离开了自己的初恋雷纳夫人而去神学院学习,并最终爱上能够给他带来更多利益的马蒂尔德。不久,马蒂尔德发现自己怀孕了,她写信告诉父亲,要他原谅于连,并成全他们的婚事。

侯爵在女儿的坚持下,一再让步。先是给了他们一份田产,准备让他们结婚后搬到田庄去住。随后,又给于连寄去一张骠骑兵中尉的委任状,授予贵族称号。于连在骠骑兵驻地穿上军官制服,陶醉在个人野心满足的快乐中。

于连与马蒂尔德即将成婚时,雷纳夫人出于嫉妒,写信告发了于连,这让于连功亏一篑。他非常愤怒,冲动之下,他不顾自己的身份,宁愿被抓也要枪杀了雷纳夫人,刺杀失败后,他既担心忧虑又惊喜雷纳夫人没有死。

恰恰是在生命的最后两个月,于连明白自己早先对幸福的追求是肤浅的,他与雷纳夫人的爱情才是本质上不带有任何功利色彩和利益考量的真挚情感。这是一种追求的升华,善良与真挚在于连最后的岁月里战胜了野心和贪婪。

雷纳夫人枪伤好了之后,为自己的告发而深感内疚,亲自写信给主审法官,为于连求情,为于连的案子四处奔走,希望于连能得到公正合理的判决。马蒂尔德小姐也因为于连的传奇之举兴奋不已,而且她已经怀上于连的孩子,她也展开营救丈夫的行动,她找到神父,许诺如果能救下于连,将让其当上主教。

于连在狱中时想到以前和雷纳夫人以及马蒂尔德小姐的种种感情瓜葛,并为自己的行为懊悔和反思,所以他在最后的辩护中没有拒绝上诉,而是选择对固化的社会阶层与上层社会的丑陋进行无情地揭示。

法官们并非因为于连杀了人而判死刑,而是因为他有着冲击封建制度的理想而判他死刑。整场审判中,无论是公诉方或是辩护方,都企图通过利益操纵这场审判。

作者司汤达在上卷和下卷的卷首分别引用了两句话,其用意都是为了强调“真实”在本书价值上的核心主导地位。讽刺的是,最后宣布于连死刑的瓦勒诺男爵就是凭借资产走进上流社会的暴发户式贵族,他可以说是加强版的于连,一个完全舍弃了心中的善良与道德的、纯粹的效益主义者。

《红与黑》作为法国作家司汤达的经典著作之一,用凝练的笔法撰写了于连这个悲剧人物的一生,于连个体是复杂和多面的,于连的价值观是多变的,在早期阶段,于连是一个有抱负、有理想的热血青年,但是到了中期阶段,于连为了个人的利益不得不妥协,到了后期更是为了个人利益不择手段。

于连边向社会妥协,但是也在不断地维持自我,于连内心的自尊来源于其内心的自卑,于连虽然不甘心被金钱主宰,但是同时也向利益低头。于连在死亡前真正意识到了个人的自我价值,最终超越了自卑,张扬了自我,使得自己的人格得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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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5-03
他的经历还是比较的惨的,他一开始是一个家庭教师,后来因为和女主人勾搭进了监狱,被放出来之后,又去了另一个地区当官,和当地的一个富商之女结婚,但是因为丑事被爆出来,被停职了。我觉得这一个形象他是很丰富的,也是很矛盾。
第2个回答  2022-05-03
他的经历是非常悲惨的,从小就不受父母的重视,长大之后也是非常的坎坷。这个人物形象还是蛮不错的,表现出来了,勇敢坚强。
第3个回答  2022-05-03
于连本是木匠的儿子,但是野心极大,一心想跻身上流社会,不惜利用深爱着自己的女人。于连这个人物其实挺现实的,爱情本就不是男人的全部,名利和地位才是男人最终奋斗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