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注册需要什么资料

个体工商注册需要什么资料

法律分析:
一、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需提交资料如下: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
(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
(3)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办理地点当地工商局
二、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需提交资料如下: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暂住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相片一张。
(3)经营场地证明(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协议);
(4)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办理地点当地工商局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 第三条 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直接向负责其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当年开业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自下一年起报送。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登记;登记机关委托其下属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所登记。

衍生问题:
个体工商户需要哪些要求?
成立个体工商户的条件是:开办人应当是有经营能力的人,有自己的经营场所;开办个体经营的范围应当是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的行业和项目;依照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了工商登记。个体工商户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或者家庭。单个自然人申请个体经营,应当是16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的自然人。申请设立登记时须提交的材料和证件:1、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 职业证明(退、离休证明,退职证明,下岗职工证明〈复印件〉,失业人员出具社区管委会证明);3、 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属公有产权的出具产权单位证明,私有房产出具私有产权证〈复印件〉,出租的出具双方租赁协议书及出租产权证〈复印件〉);4、 个人合伙经营的,出具合伙协议书;5、 有关技术行业证件。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