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医保卡怎么缴费?

如题所述

可以去当地的社保中心缴费。
1、参保对象主要是18周岁以下尚未就业的人员,主要是:在校、在园学生、儿童(其中市外户籍、港澳台地区、外籍学生、儿童,需在本市学校或幼儿园就读满一年以上)。本市户籍的不在校、未入园的未成年人。18周岁以上仍在我市高中或职中、技校、中专就读的学生。
2、缴费标准参保人按缴费年度一次性缴费,缴费年度是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个人缴纳的费用包括未成年人医疗保险费及普通门诊统筹费两部分,缴费标准按市政府规定执行。参保缴费时距缴费年度末6个月以上按全额缴费,6个月以内(含6个月)按缴费额的50%缴费。本市的“低保”家庭和重度残疾参保人个人不缴费。
3、缴费方式: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从参保人提供的个人结算存折(或借记卡)账户上扣缴未成年人医疗保险费和普通门诊统筹费。
4、参保须提供的材料 :《珠海市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非本市户籍的参保人,学校或幼儿园须在《申报表》上加盖公章。 户口簿及参保人的法定监护人在市内农行、工行、交行、建行、农信社属下网点开设的个人储蓄结算存折或借记卡原件和复印件。其中提供借记卡的,须提供由开户银行加盖业务用章的借记卡开户资料。 属“低保”家庭参保人须提供民政部门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重度残疾参保人须提供珠海市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残疾人证》。重度残疾是指一级肢体残疾、一级精神残疾、一级二级盲、一级二级听力残疾、一级二级语言残疾、一级二级智力残疾。 5、停保须提供的材料:提供参保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社保卡)原件;提供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转市外学校、幼儿园的提供转学证明;出境定居证明;死亡或失踪证明;户口注销证明。   
6、办理程序:到户籍所在辖区的社保经办机构或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在校在园的学生儿童,也可以由学校(幼儿园)统一收集材料并审核后,送社保经办机构或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   
7、注意事项:新参保的在参保申报的次月5日前扣取当年缴费年度的社保费(节假日顺延),以后每年6月底前扣缴下一缴费年度的社保费。缴费账户的余额不得少于应缴的社保费+银行手续费1元+保留银行账号费用1元。参保人应当在所提供的扣费账户上存足余额,保证银行从账户上正常扣取到社保费。超过2个月无法扣取到社保费的,作停保处理,不再另行通知。参保缴费后未申请停保的,视为自动续保,直至参保人年满18周岁自动停保。18周岁以上仍在本市高中或职中、技校、中专就读的学生,需办理续保手续。申报下一年度停保的,参保人应在下一年度的起始月即7月1日前申报办理。 属外籍、港澳台人员子女的,“公民身份号码”栏填写个人身份证件号码,同时必须填写出生日期及性别。参保人到附近的居(村)委会办理未成年人社会保障卡,包括新申请、挂失、补卡、换卡等。除学龄前儿童凭户口簿办理外,其余人员属本市户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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