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保全错误 损害赔偿 计算标准
判断申请保全人是否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要根据其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理由等考察其提起的诉讼是否合理,或者结合申请保全的标的额、对象及方式等考察其申请财产保全是否适当。
关于赔偿数额的确定 具体如下:
1 、 如系冻结资金、有合同等证据证明存在借贷利息损失的,应赔偿的实际损失为该合同约定的利息损失,但该利息损失与被冻结资金的银行利息之和不能超过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规定的年利率 24% 上限,否则,赔偿的资金利息损失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或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规定的年利率 6% 的标准确定。
2 、 若系查封房屋或其他存在市场价值变动的资产,如因被保全人未请求处分变现或请求不当未获准许的,被保全财产因市场价值变化产生的价值贬损风险由其自行承担,与申请财产保全行为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 如申请保全人阻碍被保全人行使处分权的,则被保全财产的价值贬损与申请保全人的行为具有直接因果关系,申请保全人应赔偿的数额为被保全财产在保全开始与保全结束两个时点的价差以及开始时的价款对应的资金利息损失。
3 、 为财产保全提供的担保系司法担保,第三人在其担保承诺的范围承担责任,而非因共同侵权而承担 连带责任 。
二、当事人造成财产保全错误的情形是什么
这属于当事人申请错误的情形。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错误造成损失的情形主要有:
1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的资金、实物、账户等申请了保全措施,影响了被申请人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使其在利润上遭受损失。
2 、由于财产保全,扣押、查封了被申请人的某些财物或产品等,使被申请人无法履行与他人的合同,而导致承担 违约责任 遭受损失。
3 、申请人申请对某项特定物进行了财产保全,使被申请人无法从事特定活动而造成损失。
4 、申请人故意或过失申请对案外人的财产进行保全,造成了案外人的财产损失。
5 、因为错误的申请财产保全,致使被申请人在商业信誉、企业形象上遭受损失。 6 、被申请人损失还包括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间内起诉、起诉后又撤诉、申请保全后又主动申请撤销保全的也不能免除损害赔偿责任。
三、法院造成财产保全错误的情形是什么
这属于法院进行财产保全错误或保全不当造成损失的情形。法院的原因造成财产保全损失的情形主要有:
1 、错误保全了案外人的财产。
2 、保全财产超出了申请保全方诉讼请求的数额。
3 、申请方未提供或未完全提供担保而做出财产保全裁定。
4 、对被保全财物保管不当。
5 、扣押有关财产权证照时未通知有关部门造成损失。
6 、被保全财产在保全过程中被处理而未采取相应措施造成损失。
7 、保全相关财产后未及时通知财产权利人造成损失。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 财产保全错误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的内容,财产保全出现错误的情况可以分为两种,分别是当事人和法院两方面的错误, 如果还有什么不理解或者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咨询 找法网 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
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