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调取公交车上监控

如题所述

如果想要拷贝公交车内的监控,需要先与公交公司联系,并获得他们的许可。一般来说,公交公司会要求提供以下文件:
1. 申请书,包括目的、内容等信息;
2. 授权书,由申请人签署以证明其有权使用这些监控信息;
3. 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或护照等;
4. 如果需要进行公证,还需要提供公证书。
在准备好上述文件后,可以向公交公司提出申请,并在获得同意后进行拷贝。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公交公司的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在具体操作前最好先咨询当地的公交公司或相关机构。
在公交车上丢东西了的解决方法如下:
1、记下车牌号和线路:首先,要尽可能详细地记下丢失物品时所乘坐的车辆的车牌号码和行驶的线路,以便后续查询;
2、联系车站:如果丢失物品时已经到达站点,可以直接前往车站的物品遗失处进行登记,说明丢失物品的情况和车辆信息,等待工作人员的联系和处理;
3、联系公交公司:如果没有到达站点,可以通过公交公司的客服热线、官方网站或者其他渠道,向公交公司报告丢失物品的情况和车辆信息,并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等待公交公司的联系和处理;
4、寻求帮助:在等待公交公司联系的过程中,可以尝试联系公交车上的乘客或者司机,询问是否有人捡到了丢失物品,并寻求帮助。
综上所述,监控除了警方有权查看之外,当事人以及直系亲属可查看,另外事故双方涉及人也可以查看。监控录像是发生事故后作为现场证据使用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一条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证据保全的其他程序,参照适用本法第九章保全的有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条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名称或者内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以及明确的线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调查收集的物证应当是原物。被调查人提供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品或者影像资料。提供复制品或者影像资料的,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取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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