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位哥哥姐姐能告诉我,利润分配的前提和顺序?小弟感激不尽

如题所述

  税后利润分配的顺序

  按照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在缴纳了所得税之后,其税后利润应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企业以前年度的亏损;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提取公益金;

  4.支付优先股股利;

  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6.支付普通股股利。

  上述利润分配各项目的具体内容分述如下:

  (一)弥补拿业以前年度的亏损

  企业以前年度的亏损,可以用亏损年度后连续5年的税前利润弥补。在5年内未能弥补的亏损,从第6年起只能用税后利润弥补,以体现企业作为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所应承担的经济责任。

  (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法定盈余公积是企业按照一定比例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用于生产经营的资金。它既是保全企业资本、防止因滥分利润而损害债权人的需要,也是企业为了扩大再生产而通过内部积累资金的需要。具体而言,法定盈余公积金的用途是:(1)弥补亏损;(2)转增资本金。法定盈余公积按照税后利润减去用于罚没损失和弥补亏损后余额的10%提取,当其累计金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转增资本金以后,其余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三)提取公益金

  公益金是企业按照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用于职工福利设施支出的资金。这是鉴于企业的利润创造与企业全体员工的努力和奉献密切相关,并且企业经营效益的进一步提高也有赖于人力资源的再生产考虑的。根据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有必要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一部分资金,用于改善企业职工的集体福利条件。但是,随着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以及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这项分配支出不应再由企业负担。

  公益金的提取比例为5%~10%。

  (四)支付优先股股利

  优先股股利是指企业按优先股发放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约定的股息率或金额发放给优先股股东的报酬。由于优先股股东拥有股息分配的优先权,因此,普通股股东分派股利时,要以付清当年或积欠的优先股股利为条件。优先股股利的分派必须在普通股股利的分派之前。

  关于优先股的股利率、是否参与企业分红、是否累积计算等具体内容,一般必须在优先股发行章程、协议的条款中作出明确规定。

  (五)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任意盈余公积是指企业出于未来发展的需要,或基于比较谨慎的财务策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资金。相对于法定盈余公积而言,任意盈余公积没有规定的提取比例,不受外力强制,体现了自愿性。也就是说,计提与否及计提多少可以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而定。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财务人员可以随心所欲地计提任意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的提取必须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或根据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进行。

  任意盈余公积的提取比例较灵活,但其性质属于已拨定用途的资金,这样就减少了对普通股股利分配的数额,起到控制向普通股股东分配股利及调整各年股利分配波动的作用。而对普通股股利分配的这种限制来自企业管理部门,目的是为了使企业在未来能更好地发展,其意义是重大的。

  (六)支付普通股股利

  普通股股利是指企业按照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股利率或每股股利金额,向普通股股东发放的投资报酬。普通股股利的实质是企业财富中属于普通股股东的那一部分盈余收益。因此,股利的来源是企业的盈利,即会计账面上必须要有税后盈余,这是股利分配的前提。

  根据我国股份制企业的规定,若企业当年无利润,一般不得向股东分配股利。但是,企业盈余弥补亏损后,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按股票面值的较低比率用盈余公积金支付股利,以维护企业信誉,避免股价发生大幅度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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