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上,和直接领导说过辞工,他没同意要我写辞工书。然后我又断断续

口头上,和直接领导说过辞工,他没同意要我写辞工书。然后我又断断续续的上班几天,直到月半才交的辞工书,之后就再没上班过。但辞工书领导并未上交至老板。
现在老板说不知道,说我自离不给工资!
事实上我这确实有点自离的味道。
老板还说我可以去劳动仲裁..所以现在我改怎么办?来个懂法的有点有法律意义的回答。
不要你以为的...

你有辞职信证据的,那么可以反映到当地劳动局解决 要求公司开具离职证明,而且支付工资。追问

厂里履职的时候是没有劳动合同的。
现在最坏的情况,就算我是自离,他们也得给应有的报酬的吧。
现在我是去派出所呢还是劳动局?工资不多也就三千受理吗?

追答

没有劳动合同,那么你要提供工作证据,才能反映到劳动局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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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5-26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只规定了“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规定工人辞工一定要用厂里印制的辞工书来填写才有效。 但由于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履行提前告知义务,自行书写或用厂里印制的辞工书意义一样,为避免不必要的纷争,直接向厂里要辞职书填写也无所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