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带俗说"重丧"是指死者出生的年月日,与死者死时的时辰有干支重字。俗称"月不清"。
遇上这类情况,要举行特殊的丧仪,往往是在三、五更盖棺,抬至郊外。丧家不穿麻,不能哭,要等七日后,才呼号奔告亲朋,然后再补丧礼。
但是,在台湾一带,"重丧"却是指某种葬埋忌日而言。俗说在某日葬埋便会犯重丧,亦即丧家还会再死人。当地的重丧日为:一月甲日、二月乙日、三月戊日、四月丙日、五月丁日,六月己日,七月庚日……十二月己日,依次类推。
如果因为特殊事情不得不于重丧日安葬时,要采取一些仪式。符咒字,一般是正月、三月、六月、九月、十二月书"六庚天刑"; 二月书"六卒天庭";四月书"六壬天牢"; 七月书"六甲天福";八月书"六乙天德"等。
不过,每月书写字样的规定都不怎么严格,也有相互串写的现象。但大体上就是这类字类推而已。
扩展资料:
重丧:重丧,读音是zhòng sàng,汉语词语,解释为旧谓家属有两人相继死亡。
出 处:《论衡·辨祟》
词语解释:
1、旧谓家属有两人相继死亡。 汉 王充 《论衡·辨祟》:“辰日不哭,哭有重丧。” 宋 江休复 《江邻几杂志》:“ 梅圣俞 云:‘叔父为 陕西 漕知客卒。浴歛毕,他婢欲窃其衣,其尸热如火,惊告家人,遂传於外。或云不祥,此当有重丧。俄而婶氏卒。’”
2、旧时阴阳家所谓凶神之一。 明 谢肇淛 《五杂俎·天部二》:“一日之中,则有白虎、黑杀、刀砧、天火、重丧……等凶神。”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重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