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已经作出处罚还能要赔偿吗?

我是一名公司职员,前段时间因为工作违反公司规定导致公司的亚马逊店铺被封了,当时处罚是罚款1000块,但是公司没有发文也没有出具体损失是多少,申诉店铺花了7500,还有所有产品都是不可售状态,要21天才能恢复,原本有卖的很好的产品,这部分的损失也没有计算公布,我工资已经扣了,现在一个多月过去了,我觉电商运营这行压力太大,想转行,准备辞职,这种情况下公司还可以再追究赔偿损失么?

1、员工在工作中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公司可以要求赔偿。
2、关于如何赔偿,《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以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能超过劳动者工资额的20%。这是对于在职的规定。离职的可以协商或一次性赔偿,或者参考地方的法律法规。
3、对于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认定,参考劳动法律规定和公司规章制度。《劳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在用人单位依法就企业的安全生产定有相关制度的情况下,劳动者有义务按照制度要求进行生产操作,不得任意行为。《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在无经济补偿的前提下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动者如果在工作中构成了严重过错,对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用人单位可以无补偿解除劳动合同。不论是“严重失职”还是“营私舞弊”均应同时满足条件——“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那么什么样的损失属于“重大损害”呢?根据原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25条的规定,所谓“重大损害”由企业内部规章来规定。因为企业类型各有不同,对重大损害的界定也千差万别,故不便对重大损害做统一解释。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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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0-07
可以
你给单位造成损失,如果离职,离职时单位可以要求把要赔偿款项一次性支付
如果在职,每月扣款不超过工资20%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追问

单位已经对我进行了扣工资的处罚

追答

损失扣完就不能再扣了

追问

公司没有公布,当时就是主管跟我聊,说公司决定扣我1000块作为处罚

追答

你可以要求单位给你处罚的计算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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