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按1%核定征收,还是核实征收计征20%个人所得税

如题所述

1、没有具体核实到房子原值的,按照1%征收;

2、能够核实的,一律按照转让所得的20%计征个税。

二手房交易,个税政策不变:

地税局、郑州新区地税局有关负责人说,新系统对个人住房转让1%核定征收和20%核实征收计征个人所得税都予以技术支持,具体以何种方式征收,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审核,确定征收方式,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通俗地说,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政策仍执行原来的老政策。

有关负责人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文件规定:“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是指纳税人不能提供房屋购买合同、发票或建造成本、费用支出的有效凭证,或契税征管档案中没有上次交易价格或建造成本、费用支出金额等记录。凡纳税人能提供房屋购买合同、发票或建造成本、费用支出的有效凭证,或契税征管档案中有上次交易价格或建造成本、费用支出金额等记录的,均应按照核实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

扩展资料:

有关负责人说,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如果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其实行核定征税,即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具体比例,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或者省级地方税务局授权的地市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出售住房的所处区域、地理位置、建造时间、房屋类型、住房平均价格水平等因素,在住房转让收入1%-3%的幅度内确定。省局豫地税函〔2006〕第215号在转发总局文件贯彻意见中明确规定:对个人转让住房,凡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税务机关可按规定对其实行核定征税。

参考资料:人民网-原值清楚的按20%征税

参考资料:驻马店广视网-官方:二手房个税政策不变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4-27
新系统对个人住房转让1%核定征收和20%核实征收计征个人所得税都予以技术支持,具体以何种方式征收,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审核,确定征收方式,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通俗地说,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政策仍执行原来的老政策。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04-27
只有不知道购买原值的情况下采用1%,否则都是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