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关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划分

我国《婚姻法》规定,三代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如果是我外婆的亲妹妹的女儿的儿子,我可以和他成婚吗?简单的说就是我外婆和他外婆是亲姐妹,我们两个人可以结婚吗?

你们这个情况属于四代血亲,从法律上讲可以结婚,婚姻法没有禁止。但是,属于近亲,从优生角度来说不太好,不利于孩子优生优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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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25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啥概念,如何界定亲属间的血缘关系,了解一下

第2个回答  2019-09-25
你这种情况属于四代旁系血亲,虽然依照法律可以结婚。但是~~
第3个回答  2019-09-25
指和已身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各代旁系血亲。我国现行法律关于亲属关系远近的区分采用传统的世代计算法,即以已身为一代,从已身往上数,父母为二代,祖父母、外祖父母为三代,依此类推,据此,可将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范围列举如下:
(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同母的全血缘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半血缘的兄弟姐妹。异父异母的兄弟姐妹虽然在名义上也以兄弟姐妹相称,但实际并无血缘关系。
(2)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上下辈旁系亲属,包括叔、伯、姑与侄儿、侄女,舅、姨与外甥、外甥女。
(3)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平辈旁系亲属,包括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 我国第一,基于 伦理观念的要求。从伦理观念上讲,禁止一定范围内的血亲结婚是人类社会婚姻家庭制度发展的必然结果。第二,基于优生学的理论。根据遗传的规律,血缘很近的亲属间结婚生育,极易把双方某些精神上、生理上的缺陷和疾病遗传给子女,有的甚至隔代遗传,造成先天性疾病。这既给家庭带来不幸,又会使整个民族的人口质量下降,于国家于家庭均有害追问

就我这种情况算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