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法实施条例具体什么时候出台?

如题所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制定。由国务院于2018年12月18日发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1994年1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2号发布,根据2005年12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08年2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11年7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订,2018年12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7号第四次修订。

扩展资料:

新个税法核心内容:

2018年8月31日下午,备受社会关注的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至此,七次大修后的新个税法正式亮相!

起征点确定为每月5000元。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减税向中低收入倾斜。新个税法规定,历经此次修法,个税的部分税率级距进一步优化调整,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级距不变。

多项支出可抵税。今后计算个税,在扣除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新个税法规定: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新个税法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参考资料:人民网-新个税法通过!起征点每月5000元,10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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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8-30

“希望抓紧时间早点制定(专项附加扣除)方案,听取各方意见之后,报全国人大备案,以便个税法能够顺利地实施”。

全国人大常委会29日分组审议个税法修正草案二审稿,多位委员建议,尽快明确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实施细则,以配合好个税法的落地实施。

此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一个重大的制度创新是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草案一审稿规定,居民个人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支出,可以在税前予以扣除。草案二审稿又将赡养老人的支出也纳入了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外界虽然对专项附加扣除给予了更多关注,但目前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和具体实施方式并未明确。个税法修正草案中规定,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一财经记者获悉,个税法实施条例有望在年底前出台,确保与修订后的个税法同步实施。目前相关部门正抓紧完善细化政策,专项附加扣除具体的扣除范围和方法在将来出台的个税法实施条例中会体现。原则是尽量简化手续,便于操作。在设计流程时,能通过信息系统查验的,尽量不要求纳税人提供证明。

委员建议同步制定专项扣除办法

在29日的分组审议中,郑功成委员说,关于专项扣除,在法律草案中授权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我认为国务院应该同步制定专项扣除办法。该法规定了有关工资性报酬纳税的规定是在今年10月1日开始有效,法律的生效日是明年1月1日,能不能保证授权国务院的规定在法律生效的同时,都能够出来,否则法律的严肃性、权威性要打折扣。

“我担心个税法通过后,专项扣除变成无法可依,如果这样,这个得民心的举措就是空头支票了。因此,凡是法律中授权国务院规定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也应该有机制敦促国务院和有关部门来抓紧落实,希望这次个税法修正案能够同步实施。”郑功成委员说。

徐绍史委员说,专项附加扣除是这次个税法新增的内容,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社会上和有关专家也都提出了很多意见建议,希望认真予以研究。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标准和实施方案由国务院确定,还要报全国人大备案,时间已经很紧了。希望抓紧时间早点制定方案,听取各方意见之后,报全国人大备案,以便于个税法从明年1月1日开始能够顺利地实施。

包信和委员说,这次个税改革最大的一个方面是一些专项可以扣税,但迄今为止没有看到扣税的细则,这里可能会有很多问题,比如说教育扣税,到底是国家的义务教育中这部分扣,还是商业化的教育也可以扣税,或者是送子女到国外去,是不是也可以扣税,没有明确的规定。

“包括现在买房房贷利息也可以扣税,到底怎么扣,没有一个细则进行规定。假如说法律出台了,细则没有跟上去,会产生一些误读,也会引起社会的不稳定。”包信和委员说。

全国人大代表孔怡也表示,修订的个人所得税草案中新增设的专项附加扣除费用里面包括了六项内容,这项规定不是很明确,而且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可操作性比较差。要增强它的可操作性,以减少相关内容的认定核算成本,建议对附加扣除项目进行定额扣除,比如说子女教育,每年每个子女比如可以按5000元的标准进行扣除,这样可以减少操作过程中的认定成本,增强可操作性。

抚养孩子支出是否纳入?

在分组审议中,也有一些委员对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和合理性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李飞跃委员建议,对是否将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支出纳入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再研究,可考虑通过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来体现住房支出项目的要求。

“一是这个政策不能全面反映住房支出的全貌,既有政策上的漏洞,也会增加不公平的现象。全国各地房价差距很大,将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支出纳入专项扣除项目将导致税负区域不公平,房价高的地方,贷款利息高,专项扣除多,有可能反向推动房价上涨。第二,有的人住豪华别墅,贷款利息房租高,反而缴纳个人所得税少,造成纳税人个体间纳税不公平。第三,住房支出还包括住房的全款支付,仅将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支出纳入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不够全面,不能合理反映纳税人的扣除项目。“李飞跃委员说。

沈跃跃副委员长建议,在专项附加扣除中增加对孩子的抚养支出项。目前(草案)有对孩子的教育,但是教育覆盖不了抚养,二孩政策以后很多家庭因为抚养成本过高,经济压力大,而处于观望状态。要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建议在个税法中将婴幼儿的抚养或者孩子的养育支出纳入专项附加扣除,相应的条款作这方面的考虑。

郭雷委员说,对专项附加扣除最好能考虑我国现阶段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社会主要矛盾,根据不同地区生活水平、抚养赡养水平、居住城市水平,制定相应的标准,并且明确路径和条件。

“建议国务院在制定具体专项扣除配套方案时,考虑到以下两点:一是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社会主要矛盾,使得具体方案有利于减少和缓解这个主要矛盾;二是具体方案既要科学合理,又要简单易行,这就需要进行深入广泛的调查研究,并且充分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郭雷委员说。

本文来源:第一财经网

第2个回答  2018-08-30
8月29日消息,个税法实施条例有望在年底前出台,确保与修订后的个税法同步实施。目前相关部门正抓紧完善细化政策,专项附加扣除具体的扣除范围和方法在将来出台的个税法实施条例中会体现。原则是尽量简化手续,便于操作。在设计流程时,能通过信息系统查验的,尽量不要求纳税人提供证明。(一财网)
|点评|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个税法修正案二审稿,与一审稿相比,二审稿将赡养老人的支出也纳入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因此怎么进行专项扣除,越发引人关注。个税法实施条例有望年底出台的消息,也是当天传出来的。
按照草案,今年10月率先将起征点提高至5000元/月,而从明年1月1日起,个税法修正案将正式实施,这表明实施条例一定是在抓紧制订中。这也给出了一个信号,将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以上,已经不具有可能性。目前的法律思路应是,起征点不大幅变动,而从专项扣除项目进行定向减税。
第3个回答  2018-08-30
《个人所得税征收条例》2011年6月30日通过,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2011年7月份新个税法实施条例发布,国内人员起征点3500元,外籍人员起征点为4800元。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