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房产以买卖形式过户给女儿,产权证上只有女儿一人名字,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如题所述

房产已经过户给女儿就是女儿的个人财产,不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附条件赠与的,女儿不遵守赠与条件,可以申请法院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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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7-18
父母的房产以买卖的形式过户给女儿 产权上只有女儿的一个人的名字,说明是如果有能证明是男方有付款的话,可以算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男方没有付款的话,不能算共同财产。
第2个回答  2021-07-18
父母的房产以买卖的形式过户,给女儿产权上只有乙女儿的一个一个人的名字,说明是如果有能证明是男方有付款的话,可以算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男方没有付款的话,不能算共同财产。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1-07-18
父母的房子以买卖的形式过户给女儿。产权证上只有女儿一人名字,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卖房子的钱是夫妻共同的钱,那怕只有女方的名字也不是女方独有房产。
第4个回答  2021-07-18
也许在以往的时候,父母以买卖的方式过户给子女,好像还是可以不算夫妻共同财产,但现如今只要已婚儿子或女儿,无论是继承还是买卖过户过来的房子,即使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那么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能证明这是婚前买的房子,否则还是比较危险的,所以在过户之前,一定要了解现在的房地产政策,了解清楚了,再下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