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朋友和一个男生认识一个月之后发现怀孕了,男生也带女孩回家见了父母,决定先订婚,结婚日期安排在9月份。随后男方随了十五万的彩礼给了女方。之后双方决定拍婚纱照,男生说没有钱让女孩从彩礼里面拿出来。在之后的相处日子,女生发现男生一点都不关心她,怀孕了也不给她买吃的或是口头上的问候关心。而且两人又是异地。随后女生提出想要拿掉肚子里的孩子,最后男生同意了。还说身体是你的,你想要拿掉他也没有办法。他会陪她去医院拿掉。我朋友最后还是拿掉了,还做了两次手术。现在男方这边要拿回彩礼,女方说退十万,男方觉得不合理要通过法律途径。

根据《妇女权益保护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各单位在招录女员工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女性或者提高对女性的录用标准;(2)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在分配住房和享受福利待遇方面男女平等;(3)在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应坚持男女平等,不得歧视女性;(4)与女员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中,不得有限制女性结婚、生育的内容。
3、关于女员工“三期”内特殊保护问题。
强调“男女平等”,不允许以性别为基础在工作、生活中对女性歧视。
所谓“三期”,是指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29条、《劳动合同法》第42条、《妇女权益保护法》第27条对此有明确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孕妇以及产妇、哺乳期妇女一般不安排加班或夜班。对哺乳1周岁以下婴儿的妇女每班劳动时间内应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可合并使用)。
4、女性在婚姻家庭的权利有哪些?
女性婚姻家庭权利主要包括:婚姻自由权;夫妻有平等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享有独立的姓名权,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参加社会生产和社会活动的自由权;夫妻间平等的住宅权;夫妻间平等的抚养权。
5、如何界定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应归夫妻共同所有。具体包括:(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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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7-10
新的婚姻法解释一出台,舆论哗然,一致认为这是对已婚女性利益的损害,降低男人离婚成本,为男性出轨扫清障碍。尽管有法官出来说话,说离婚案中,会考虑女人的生活窘况,不会将女人扫地出门,女人的权益还是有保护的,但女人的权益,真的有保障吗?

俗话说,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言下之意,各人自有道理,观点多样,意见不一,但当舆论获得一致时,这从某种角度上说,这种舆论代表了民意,代表了公理,而集众人智慧于一体,代表大多数人民利益的法律,为何有如此违背民意的解释?某位法官的话,能代表法律吗?女人本来就是弱势群体,没有明确的法律支持,又如何能获得某位法官的支持?

有人说,女人当自强,女人为什么不能自己买房?富家女孩自然有买房的条件,父母的财产足够她吃喝几辈子的,但那些穷家女孩,上个大学还要勤工俭学,好不容易找个工作,一年的工资,不吃不喝, 买不了二平米,你让她拿什么去买房?你让她如何自强?结婚生孩子,奶粉钱,医药费,幼托费,一大堆的费用等着你来付,你有几个多余的钱,足够买套房子?为了让自己老有保障,买套不见得用得着的房子,而勒紧裤带过日子,不能买漂亮的衣服,不能坐自家的车子,女人去哪寻找人生的快乐?二套房产税的征收,即使买了房,也可能交不起税。

女人当自强,说的容易,不说女人有自己天生的弱点, 也不说女人要承担生儿育女的重任,这个世界是由男人主宰的,你看,坐在“长”位置上的,有几个是女性?在中国,在办公室能办成的,只是例行公事,更多的是在灯红酒绿之下办成的,而在灯红酒绿下享受生活的,也多为男性。在这个男权主义社会,女人,要如何奋斗,才能与男人同等呢?说男女平等,那仅仅是人格意义上的平等,世界属于男人,权力属于男人,财富也属于男人,女人从来都是靠征服男人来征服世界,即使是坐在“长”位置上的,没有男人的首肯,哪有女人的位置?

曾经,八年后,房屋等财产皆为夫妻共有财产,或许八年短了点,在离婚率日趋增长的今天,对男人来说,亏了点,但八年后的男人,依然是“一朵花”,而女人,却已是明日黄花,女人的折旧比新房的装修还快,真亏的,是谁呢?而今,没有了年限,婚前财产永远是个人财产,女人一生忙碌,一生奋斗,结果却是,一无所有。喊着女性独立的美国女人,再婚前,还能得到前夫的赡养,获得前夫百分之二十的工资,而在中国,说什么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空喊什么口号?

女人,不能分享男人个人财富,却要分担男人个
第2个回答  2020-07-10
依据婚姻法第34条、妇女权益保证法第45条的规则,在女方怀孕期间、临产后1年内或间断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恳求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以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恳求的不在此限。该规则首要是为了维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所谓“确有必要”,依据司法解说和审判实践,首要指下述两种状况:
(一)女方怀孕或临产的婴儿是因与别人通奸所造成的。
(二)在此期间两边的确存在不能持续共同生活的严重而急切的事由,已对他方有危及生命、人身安全的可能;
第3个回答  2020-07-11
往往能看清一个人的事情,只是一件件小事,还好你的朋友没能嫁给他,如果男方真的想要这个孩子,做法绝不会是这样的。
第4个回答  2020-07-10
你提出的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在婚姻里,应该维护女方权益第一位的,要学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自己的利益问题!追问

好像吃亏的永远是女生,我朋友打掉孩子精神上没法用金钱来衡量,但是相关的补偿总要有的吧。但是法律上对于未婚的没有相关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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