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注册普通商标原则上不受商标法保护,仅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中国商标法规定未注册商标不享有商标专用权.这里的未注册商标不包括驰名商标和知名商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商标法》通过几次修改,已逐步地加强了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于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可以撤销该商标的注册;
2、在相同或相类似的商品上复制、摹仿或者翻译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上述规定限于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或驰名商标,而不涉及除此之外的普通未注册商标
参考资料:
http://sbj.saic.gov.cn/flfg1/flfg/201309/t20130903_1378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