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治理“中国式过马路”

如题所述

“中国式过马路”既然是陋习,又是违法行为,且不安全,不文明,毫无疑问必须整治。现在关键的问题是,怎样治才能不流于形式,才能帮助人们养成新的文明行为习惯。

表面上看,“中国式过马路”只是一拨路人一起闯红灯过马路。可是,简单的行为背后,是长期的习惯积累,要治理,绝不是搞一场运动,罚一些路人就能奏效。我们不仅要有治理的耐心,还要有更清晰的思路和更丰富的手段。

首先,我们应该反省,行人的路权是不是得到了足够的尊重。这段时间媒体也有很多报道,指出一些地方的交通设施设置不合理,行人过马路的信号灯时间太短,行人过街绿灯与车辆右转绿灯重叠,导致高峰时段行人难以过马路等等。既然交通设施不合理,行人路权得不到充分的尊重,那又怎能苛求行人遵守信号灯呢?

早我们很多年就进入汽车社会的西方国家,很早就认识到了共享路权的重要性。在他们看来,解决拥堵固然重要,但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合理地共享路权更为重要。如果我们的立法者和执法者都能树立生命比财产重要,行人比汽车重要的路权共享理念,大家自然不需要用“中国式过马路”来反抗路权分配不公。

其次,在解决好路权分配的基础上,我们应该建立一套权责匹配的法律。现在的做法是行人闯红灯罚款10元,可这罚款比起闯红灯所带来的危害,比起可能引发的事故所给自身和他人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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