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年前被打伤,当时报警后派出所民警协调解决了,现在伤处经常疼痛请问可以再报警追究打人者责任吗?

十几年前被打伤,当时报警后派出所民警协调解决了,现在伤处经常疼痛请问可以再报警追究打人者责任吗?如果因为被打伤的地方导致之后死亡,家人可以继续追究打人者的责任吗?

  不可以了。已经过了时效。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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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8-17
不可以,当时没有到医院检查拍片,现在无法证明是因为当时打伤造成的。追问

当时去医院拍片了,民警协调后,对方当时赔了钱

追答

那去医院证明后可以追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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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6-08-17
我觉得可以 ,,先去派出所问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