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法》适用范围
一、产品质量标准
《产品质量法》规定了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 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2. 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
3. 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二、商品交易
《产品质量法》规定,销售者应当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同时,销售者应当采取措施,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此外,如果销售者通过促销手段销售商品的,其促销标识应当真实、合法。
三、服务领域
在服务领域,《产品质量法》规定了服务提供者应当遵守与产品有关的质量要求,并对其提供的服务负责。如果服务存在质量问题,服务提供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之,《产品质量法》适用于所有与产品有关的市场主体,包括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所有市场主体都应当遵守产品质量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安全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