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兼职十不准

如题所述

国企职工可以兼职的。
一、分析如下
除非当初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的限制条款,或者企业内部都明确的规章制度有限制内容,否则的话在不有损于原企业利益的前提下,可以兼职。
关于国企

1、国有企业,是指国家对其资本拥有所有权或者控制权,政府的意志和利益决定了国有企业的行为。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支柱。

2、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同时具有商业类和公益类的特点,其商业性体现为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其公益性体现为国有企业的设立通常是为了实现国家调节经济的目标,起着调和国民经济各个方面发展的作用。

3、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权限划分,国有企业分为中央企业和地方企业。对于个别中央企业在国家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所承担的责任较为特殊,归属于国务院直属管理,这些中央企业属于正部级。

4、2015年2月,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释放出一个重要信号——以央企为代表的国企,将成为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战场”。

国有企业技术人员在不违反劳动合同和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的前提下是可以兼职的。根据相关法律并不禁止双重劳动关系,除非当初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的限制条款,或者企业内部都明确的规章制度有限制内容,否则在不有损于原企业利益且现单位无异议、新单位知晓的前提下是可以兼职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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