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跟老婆结婚了,我们2个人的户口都是深圳的,但是她的是在考大学的时候迁来深圳的,是学校的集体户口,今天我去办理迁户,想把她户口迁到我们的家庭户口来,可是我去到我的户口所在地后查到她的常住人口信息写着“外市生源,暂缓市内迁移”,这是什么意思,工作人员说办不了,要问她的户口所在地把那状态取消才可以,然后就打了老婆户口所在派出所电话,得到的答复是不给迁,说什么都不给迁,说只能迁到单位,因为她是学生,不是老师,而且对方说,就算你自己有房也不可以。这不是不讲道理吗?我记得有以下手续就可以了,大家帮我看下,,
结婚迁移户口(夫妻户口同一县市)1, 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2, 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迁出迁入都在一个户籍窗口办理, (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3,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是吗??
实在不行,我就叫第一现场来!凭什么,我结婚了要把户口迁走,为什么不可以?
而且我自己有房子,毕业了2年了,凭什么不给迁?
不是1楼说的这样,我也知道要随迁是要3年,但是那是在不同城市的情况下,现在是我跟我老婆都是深圳户口,照程序来说,只要办理我上面说的就可以了,可是老婆户口所在派出所不放人,这是什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