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父母想把房子过户给我,怎么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如题所述

您好,根据新的婚姻法,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购房父母子女名下的,视为父母明确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因此,父母的房子过户给子女就视为对子女的赠予,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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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5-04
第一,过户是需要一定费用的,这个怎么都避免不了。
第二,如果不想作为共同财产,那就必须去公证处公证,一般区/县一级就有公证处,这个你没说你哪里,只能自己问一下具体地址了。
第三,公证需要缴纳一定费用,但是和房子比,绝对属于很少的类型。
另外说一句,你这么做有损夫妻感情,建议你慎重。
不要过户也没什么问题,继续父母的所有权,你配偶也没有对你父母财产的继承权,也就完全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第2个回答  2019-10-05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所得的房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父母赠与子女房产,在赠与合同中明确房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那么该房产就是夫妻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3个回答  2020-10-06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所得的房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父母赠与子女房产,在赠与合同中明确房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那么该房产就是夫妻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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