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工厂上班己经一年了,很早就口头辞工老板又答应了,可是现在老板又不让走了,

我进工厂又没签合同,每月上班360小时,去了劳动局了,可他们只能调解,结果是老板说安三天矿工处理,就让我们拿工资,我一个月工资才2200,扣掉工资回家怎么过年啊,请问我该怎么办
请问需要哪些证据?

收集上班证据,申请劳动仲裁,不要调解。 平时你们上班的证据,上班卡,工资条等。
越多越好。还有,如果你没签订劳动合同,你们公司已经属于违法了,不需要通知你们老板就可以直接走人。
劳动法规定,员工自入职日起的三十个工作日内,用人单位必需与之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三十天未满一年的,用人单位需支付双倍劳动报酬,并补签劳动合同。超过一年以上未签订劳动合同的,除了需支付一年的双倍工资以外,并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你们老板是没有任何理由扣你薪水的。
你背下来这些,然后找你们老板理论,让他知道你是懂劳动合同法的,相信他不敢太过为难你,如果他实在有意刁难,你再按照这些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他到时候损失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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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1-10
同意一楼的办法
以后找工作最好能签合同
中国现在的私人老板很没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