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离家出走一年多,其间对小孩不管不问,没有尽母亲的义务,现在回来起诉离婚并要求获得一个小孩的抚养

如题所述

争取两个子女的扶养权比较困难。

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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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7-25
可能那个时候她自己都顾不好,没有办法兼顾孩子,把孩子留在你这里,孩子能够有一个相对比较好的成长环境,如果是不懂事的妈妈,跑了就跑了,根本不管孩子死活,她现在回来要孩子,说明她还是有责任心的,毕竟孩子是亲生的,孩子也需要父母的爱,两个人共同分担抚养孩子的责任,是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夫妻感情不合是一回事,但是孩子是无辜的,尽量把伤害降到最低,做不成夫妻,也不要成为仇人,好聚好散,为了孩子,如果在一起只有互相伤害,那就不要勉强捆绑在一起了,强扭的瓜不甜,放过她也是放过你自己,大家各自安好,还有幸福的可能!
第2个回答  2022-07-31
这个很正常
由于你的不靠谱和没责任
造成你老婆离家出走
你们的孩子也因此受罪
现在你老婆起诉离婚并要求抚养孩子
法官会支持你老婆的
第3个回答  2022-07-21
你的老婆可能外面有人了,我觉得你长痛不如短痛赶紧和她离婚。至于小孩的抚养权看孩子的决定,她必定是亲生母亲。
第4个回答  2022-07-29
一般情况下,孩子如果长期由您或者您父母抚养,跟你们一起生活一般法官会把抚养权给您而不给您太太的。